2019年《东北亚经济研究》期刊印刷项目招标公告

2019年《东北亚经济研究》期刊印刷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2019年《东北亚经济研究》期刊印刷项目”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9年《东北亚经济研究》期刊印刷项目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吉林省政府采购印刷定点单位(有政府采购网站截图证明)

4.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查询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内,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记录信息查询记录截图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需求、数量及技术要求

预算:96000元,不接受超过预算的报价。

货物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总价

期刊印刷至派发

见“技术要求”

1批

技术要求:

2019年《东北亚经济研究》期刊设计印刷和包装发送,800册/每期(全年6期)。

1.中标人需进行手稿输入,图片整理,页面排版。按采购方的要求设计好稿件,并打样送采购方确认;

2.四封及正文内容设计要满足采购方要求;

3.印刷前需要根据采购方要求实样印刷三次,每次二本,以供校对。

4.成品具体参数:页数125页(含封面);成品期刊页面规格:210*297、800册/每期(全年6期),双月刊,双月18号出刊;封面250克铜版(哑膜)、内页105克进口铜版、胶装。

5.不得擅自修改采购方提供的印刷尺寸和材料参数,不得降低印刷标准,违反以上约定无条件退货或免费重新印制。采购方如产生其他印制要求,则按相同类型产品报价折算价格后进行计算。

6.提供免费打包封装及邮寄地址粘贴服务,“#”字型打包带捆绑,如出现破损、缺失、丢失等情况,无条件免费替换补充原内容新品。所有印刷类型包装均按照各地市数量分配打包。

7.在3日内以快递(交通工具)形式配送到采购方指定位置(全国邮发 、长春市内),送货上门,不得以物流形式配送。

四、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在合同格式中载明的合同各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格”系指供方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

(3)“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的一切服务。

(4)“货物”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承担的与提供服务和履行合同有关的辅助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和/或其它材料。

(5)“需方”系指政府采购服务的使用单位。

(6)“供方”系指按照合同规定向需方提供服务的公司或实体。

(7)“日、天”指日历天数。

(8)“工作日”指扣除法定节假日后的天数。

2.合同标的:详见谈判文件“服务需求及要求”及供方的响应文件。未尽事宜在“合同书中”约定。

3.合同价格、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方式、付款方式及条件:在“合同书”中约定。

4.验收:供方提交的服务由需方负责验收。需方根据合同规定接收服务,在接收时对服务及其辅助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需方对服务的内容如有异议,应于七(7)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与供方共同在《采购验收报告单》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

5.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6.包装要求及包装标志:供方提供的全部辅助货物应按国家或者制造厂商的企业标准进行包装和标记。因包装出现问题导致货物毁损的,由供方向需方直接承担责任。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

7.伴随服务

7.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服务以及辅助服务的其它所有伴随服务,包括材料、消耗品、备件、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

7.2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8.验收:

8.1供方提交的服务由需方负责检验验收,或由需方聘请当地有关部门对服务及辅助货物的品种、质量、数量、外观等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检验费用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8.2验收过程中,如果供需双方对合同标的质量发生争议,应当聘请当地有关部门对有争议的服务质量进行鉴定,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8.3 按照规定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机构检验合格才允许使用的服务,由供方负责(需方配合)向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的报告(证书)或者使用许可证,费用包含在供方的总报价中。

9.索赔

9.1需方有权根据当地国家技术监督局、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或其他具有法定资格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供方提出索赔。

9.2如果供方对缺陷负有责任而需方提出索赔,供方应按照需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低劣、损坏程度以及需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过供需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用符合合同规定的新服务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供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需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

9.3如果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供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方接受。如供方未能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需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上述第9.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需方同意,需方有权从应付款或从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并拥有对赔偿不足部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0.履约延误

10.1 供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服务。

10.2 如果供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提供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和/或违约终止合同;如果需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0.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或者需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的情况,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对方。需方(或供方)在收到供方(或需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服务期限,或者终止合同。

11.误期赔偿

11.1除合同条款第13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每周按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

11.2误期赔偿费可从应付价款和/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1.3收取误期赔偿费不影响需方采取合同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

11.4在收取误期赔偿费期间,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

12.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供需双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供需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13.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供需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税费

14.1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需方负担。

14.2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14.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15.争议解决方式

15.1 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双方可以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二种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2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仲裁(诉讼)的,在仲裁(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和货物。

(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供方在本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采取了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需方的合法权益。

16.2 如果需方根据上述第16.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提供服务类似的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将被作为需方采取上述补救措施的购买资金的一部分。并且,供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7.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供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供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

18.合同转让和分包:本合同不得转让与分包。

19.需要补充的合同条款: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

20.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21.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合同书格式(范本)

期刊印刷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并印刷期刊事宜签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印刷内容:

《东北亚经济研究》2019年期刊设计、印刷(1—6期)。

印刷要求:

规格:210*297mm

页数:124P

纸张:封面250g铜版、内页:105g进口铜版纸

装订:胶订

数量:800本/期

单价:元

单期合计:元;全年6期 元

年度《合订本》50本

小计: 元(人民币)

总计: 元(人民币)

第二条 采制、质量:以甲方提供的样品为准。

第三条 印刷方法及质量、技术标准和保证期限: 由甲方提供出版内容,乙方按甲方要求设计、制作。如需改动应征得甲方的书面确认。

第四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乙方无偿提供包装,包装一次性计入价款。

第五条 交(提)印刷物时间、方法(包括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地点:乙方按甲方要求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第六条 验收标准、方法和提出异议的期限:按合同约定验收;对质量、数量等有异议的,甲方十日内书面提出,如乙方收到书面异议后十日内不答复,视为甲方的异议成立。

第七条 结算方式和期限:半年结算,在双方核对帐目后,甲方出具验收报告单,乙方开具发票后的15日内结帐。

第八条 印刷质量标准

1、乙方前期制作应按甲方提供样稿之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印刷品质量以样稿为准验收;甲方应负责有关内容的及时校对、审核、确认以及收货、验货;

2、彩色印刷品的色差范围正负应不超过样稿的10%,套印允许误差应小于0.02MM,其他如需检验的项目按国家新闻出版行业标准有关平版一般印刷品的质量标准验收;

第九条 知识产权及保密

1、乙方应对甲方制作发行方式、计划严格保密;

2、乙方设计人员应自觉保护甲方提供的一切用于排版印刷的电子文档,不得擅自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作任何用途;

3、乙方为甲方杂志制作的平面设计,其著作权属于甲方;

4、乙方应妥善保存甲方的所有电子设计稿件、菲林,甲方若需要,应予提供;合同终止后,若双方不再续约,乙方应将所有电子设计稿件、菲林交给甲方。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印刷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征得乙方的同意,否则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印刷物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3.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除交付印刷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因停工待料的直接损失。

4.甲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印刷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 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交付印刷物,甲方同意使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使用的,乙方应当负责重印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重印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 乙方交付印刷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当按约定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因乙方包装不善造成印刷物毁损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 乙方不能交付印刷物的,应向甲方赔偿不能交付印刷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5.由乙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印刷物损坏,乙方应当负责修理或更换,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拒付货款。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印刷物毁损、灭失的,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

第十三条 如甲方对印刷品所用纸张、工艺、数量等有所变动按双方协商后方案执行,所产生成本变动另行补充。

第十四条 履约保证金

1.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取整数位到百元)。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帐的方式提交。

甲方的账户名称: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开户银行:长春市农行双德分理处

银行账号:0715 0301 0400 07478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提交的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交付给甲方之日止,以银行转帐方式返还,不计利息。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达成作为合同附件的补充协议非以书面形式的无效;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六条 合同构成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本合同书;

2. 成交通知书;

3. 谈判文件及澄清、修改、补遗文件;

4. 供方的响应文件及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文件;

5. 产品样本、样品(样机)、说明书、图纸等有关资料;

6. 采购验收报告单;

7. 合同的其它附件。

上述组成合同的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帐号:

六、报名时间、方法

2018年12月11日8:30 --16:00时,将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到********4@qq.com。报名联系人:朱志清,联系电话:********

项目咨询联系人:《东北亚经济研究》编辑部 张新兴 联系电话:138*****461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兹定于2018年12月18日下午2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长春市硅谷大街429号办公楼3楼会议室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公示媒介: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网站

九、投标文件要求

报价函(单独封装)

投标文件按下表顺序装订成册,一正两副。

序号

商务文件名称及要求

是否已按要求提交

文件页码

1

投标报价清单

2

供应商基本情况(按格式一提交)

3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按格式二提交,正本原件,副本复印件)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格式三提交,正本原件,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有效签署)

8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参加投标以备审查)

9

售后服务承诺书(按格式四提交)

10

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格式五,投标货物生产制造厂商)

11

各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文件材料,但应注意不要提供与评标无直接关联的文件材料。

格式一、供应商基本情况

文字描述:企业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或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产品、生产场所、工艺流程等。

格式二、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致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和你单位发布的 2019年《东北亚经济研究》期刊印刷项目 的规定,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

1、我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地点为,公司全称为,法定代表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公司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之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未受到任何地方政府采购部门作出的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我公司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你中心以及本项目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

我公司已经按照你中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所要求提交的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全部文件材料,并保证随时按照你中心的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时间:年 月 日

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投标的可不提供)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注册地点) 的 (供应商名称) 的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采购 的投标以及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完成和保修等全权负责,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印刷体名称(加盖公章):

地址: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印刷体姓名、手书签名:

被授权人(代理人)印刷体姓名、手书签名:

格式四、售后服务承诺书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我公司自愿参加吉林省政府采购《东北亚经济研究》期刊2019年印刷资格遴选项目的投标。我公司郑重承诺,如果我公司的投标被评定为中标,我公司对于中标货物,除完全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对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的所有要求外,还将按照以下条款提供优质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1、我公司中标后将为采购人提供下列售后服务项目:

2、我公司的售后服务响应及到达现场的时间(包括质保期内免费维修和/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响应时间):

3、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技术培训安排:

4、我公司用于本项目的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情况、备品备件供应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

投标人全称(加盖投标人公章):

201年 月 日

格式五、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2018年12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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