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标准厂房项目一期A区外装饰工程(专业分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工业园标准厂房项目一期A区外装饰工程(专业分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花朝工业园标准厂房项目一期A区外装饰工程(专业分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19602
招标公告编号( )
花朝工业园标准厂房项目一期A区外装饰工程
(专业分包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花朝工业园标准厂房项目一期A区外装饰工程已由 重庆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以 渝新计发[2009]9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高科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华硕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自 国有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外装饰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花朝工业园标准厂房项目一期A区外装饰工程。
工程地址:北部新区经开园翠云街道花朝片区。
工程规模:铝合金门窗约7000m2,幕墙面积约2000m2。
工 期:总工期90天
招标范围: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其图示范围内包括铝合金窗、150系列明框幕墙、110系列明框幕墙、点式幕墙、铝合金百叶、地弹门等全部工程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同时具备金属门窗二级及以上和幕墙三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2008年度年审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工程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申请人于2010年6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10年6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
4.2 投标申请人于2010年6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10年7月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在重庆石桥铺科园一路166号火炬大厦2号楼14楼购买招标文件(需出示单位介绍信及网上报名确认回执单)。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为光盘,不收取押金。
4.4本工程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5.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高科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华硕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石桥铺科园一路166号
邮 编:400000
联系人:陈先平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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