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庄(等22个)村补充耕地提质改造招标公告
曹庄(等22个)村补充耕地提质改造招标公告
2018年度清丰县阳邵等4个乡(镇)曹庄(等22个)村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18年度清丰县阳邵等4个乡(镇)曹庄(等22个)村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经濮国土资发[2018]8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清丰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8年度清丰县阳邵等4个乡(镇)曹庄(等22个)村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ZJLZHB-2018-1001
3.建设地点:清丰县
4.建设内容: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电力及田间道路等工程
5.投资金额:约2314万元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工期要求:6个月
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9.质量要求:合格
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或以上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均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级或以上职称,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无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2.4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
2.5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拟派管理人员必须有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预算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
2.6业绩要求:2016年8月1日起有类似施工业绩一项(对金额和规模不作要求,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2.7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要求企业近2年有盈利,无亏损情况(须提供2015-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企业成立不足三年,从成立年度提供。
2.8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根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e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将拒绝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的和信用等级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评定为B级(含B级)以下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领取方法: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12月6日—12月12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ztb.pyjsgc.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施工标段贰拾捌万元整;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转账或电汇(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0586,行号:********0357
2、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3、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及时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清丰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侯主任
电 话:185*****961
地 址:清丰县政通大道
招标代理: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汪先生
电 话:****-********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正光北街9号南1单元12层、13层
本次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清丰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2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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