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法院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依据大冶市财政局下达的冶财采计[2010]019号计划下达函要求,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大冶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其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DYCGZX*******
2、采购项目名称:大冶市人民法院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
3、采购内容:8台模块式风冷冷热水机组,主机设在屋顶,考虑屋面承重,空调主机采用65KW的基础模块。总冷量必须大于或等于520KW。
二、投标人资格和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
2、报名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万元。
3、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和有关认证部门出具的CCC产品认证证书。
4、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三、报名供应商须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是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是法定代表委托人代理报名的须提供法人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四、供应商可在2010年6月24日起至2010 年7月1日17:00时止(工作时间)到大冶市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7月14日上午9 时(注8:3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大冶市综合招标投标中心(大冶大道27号,建行七楼)
七、开标时间:2010年7月14日上午9 时
八、开标地点:湖北省大冶市综合招标投标中心
九、采购人:大冶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陈世锋
联系电话: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大冶市财政局院内老宿舍楼二单元二楼
联系人:刘 芳
电话/传真:****-*******
邮编:435100
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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