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路过江通道建设工程越江段概念方案阶段地质勘察招标公告

人民路过江通道建设工程越江段概念方案阶段地质勘察招标公告

人民路过江通道建设工程已经由湘新发改函[2018]23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现组织对该项目越江段概念方案阶段地质勘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人民路过江通道建设工程越江段概念方案阶段地质勘察

2、建设地点:长沙市人民路过江通道工程越江段,西起潇湘大道,下穿橘子洲后,连接人民路。

3、建设规模:越江段隧道拟采用盾构法施工,长约1.35km。盾构隧道底板的设计高程约为-8.7~-10.7m。

4、工程投资估算:总投资估算约300000万元,最终以可研批复的投资估算为准。本次概念方案阶段地质勘察费用约80万元,勘察上限值详见附件。

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6、勘察周期:勘察周期为45天,概念方案阶段地质勘察及后续服务进度应满足本工程建设的要求。

二、招标范围

人民路过江通道建设工程越江段概念方案阶段地质勘察等【详见本项目勘察技术要求】,

提交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三、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工程)等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

4、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

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资格审查。

八、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

本招标项目实行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投标人须进行书面投标承诺,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现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投标承诺书》,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废标处理。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评标委员会组成:

按长政办发【2018】30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评标委员会共5人,统一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8年12月6日起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2、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十二、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12月10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2、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十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十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12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相应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截止时间如有变化,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予以公示,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十五、费用补偿:

招标人对中标人及其余投标人均不给予经济补偿。


十七、招标人: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十八、行政监督: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质勘察 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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