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环路同洪段拓宽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成环路同洪段拓宽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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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成环路同洪段拓宽改造工程已由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以龙发改审批[2010]2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龙泉驿区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龙泉驿区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龙发改审批[2010]26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01)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成环路同洪段拓宽改造工程;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包括外业勘察、内业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2.3 建设规模: 起于龙洪路A段的设计终点,止于洪安镇化工大道交叉口,全长约10.34公里,道路红线宽60米;
2.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提供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勘察设计文件(不包括审查时间)。
2.5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排水)甲级设计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甲级设计资质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近3年完成3个类似规模工程勘察业绩和设计业绩,其中至少1个为四川省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 6 月 25日至2010 年 7 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龙泉驿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驿生路4号)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注:以上资料出示原件,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7 月16日10 时 00 分, 地点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驿生路4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市龙泉驿区交通局
地 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鸥鹏大道16号
邮 编:610100
联 系 人:卢女士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林荫街5号华西大厦B座1203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蒋先生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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