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综合业务用房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公安局综合业务用房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甘孜州公安局综合业务用房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甘孜州公安局综合业务用房工程已由 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甘发改【2005】120号、甘发改【2010】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孜藏族自治州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省补助、地方配套和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甘孜藏族自治州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04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康定县南效原州食品厂厂区内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为17719.96平方米

计划工期:60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本工程施工图范围的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监理标段:本工程所有工程的监理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资金来源:申请国家、省补助、地方配套和自筹解决,现已到位资金10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施工标段: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审核记录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2008年或2009年的计取标准已核定);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06年-2008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及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指2006年至今)的已完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无诉讼或仲裁情况发生,若有诉讼或仲裁情况发生,也必须没有不利于投标人的裁决(若有诉讼或仲裁情况发生时,投标人必须能出具裁决相关证据);从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未处于四川省及原承建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期内;投标保证金: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75万元);拟派项目负责人: 具有经注册并已取得注册证的壹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全国注册建造师资格(需注册在本单位)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建筑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类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试验员、预算员、材料员、安全员等具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且系投标人本单位职工(至少提供由社保局出具的最近三个月的由该投标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缴费清单及社保卡);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2006年以来具有在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额在3500万以上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办公楼、综合楼项目)担任拟派职务的业绩;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006年以来至少完成过3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额在3500万以上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办公楼、综合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同时具有中标通知书、完整的工程承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业主联系方式资料)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1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2006年以来已完成3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办公楼、综合楼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旳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25日至2010年7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甘孜藏族自治州公安局(康定县炉城镇东大街212号)由拟派项目经理和总监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及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的权力,若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有违规情况,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报相关部门备案。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及监理标段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7月16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四川建设网开标厅(成都市一环路南三段64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孜藏族自治州公安局

地 址:康定县炉城镇东大街212号

邮 编:626000

联系人:叶老师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

网 址: /

开 户 银 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沟: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鼓楼南街117号“世界贸易中心”A座14楼

邮 编: 610017

联 系 人: 赖女士 左女士

电 话: ***-********

传 真: 028--********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 号:431 020 100 100 391 36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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