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学楼、生活用房和厕所等新建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小学教学楼、生活用房和厕所等新建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所属地区宜宾
项目名称屏山县新发乡永康村小学教学楼、生活用房和厕所等新建工程项目施工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4日截止时间2010年06月29日15时
屏山县新发乡永康村小学教学楼、生活用房和厕所等新建工程项目施工
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屏发改发[2010]16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屏发改比选备案[2010]27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屏山县新发乡中心学校
项目名称 屏山县新发乡永康村小学校教学楼、生活用房和厕所等新建工程
建设地点屏山县新发乡永康村光华组
实施时间总工期为120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①新建教学楼的建筑和装饰两部分工程,建筑总面积约为513.4平方米;②新建生活用房的建筑和装饰两部分工程,建筑总面积约为61.0平方米;③新建厕所的建筑和装饰两部分工程,建筑总面积约为41.60平方米;④新做毛条石挡土墙;⑤新建页岩红砖围墙;⑥新建校门;⑦新建旗杆旗台。具体工程项目和工程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建设资金 由2009年市级校安工程和市级校舍维修改造补助专项资金组成
其他 该学校距离屏山县县城约65公里(其中:有部分村级公路约12公里,路况一般),地处新发乡场镇的岷江河对岸。为了保护学校现有的围墙、硬化地面、设备设施等,故不允许运输车辆直接将建筑材料(或建筑构配件)等运到学校校园内建筑工地处[亦即只允许运输车辆直接将建筑材料(或建筑构配件)等运到学校校门处,建筑材料(或建筑构配件)等还要进行二次转运后才能到达学校校园内建筑工地处]。请各比选申请人自行安排时间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考察,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比选实施方案和签订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比选申请人应承担自行踏勘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屏山县新发乡永康村小学校教学楼、生活用房和厕所等新建工程项目施工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施工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3)其他要求:

①本公司(企业)2007年至今至少有2个(含2个)类似土建工程项目业绩[必须提交本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鲜章)];本公司2007年至今财务均无亏损、均无不良信用记录;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需出示其证书原件供专家评比]并且还应具备有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有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②比选申请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时没有在其它未完成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中选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它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均需具备类似工程项目业绩2个(2007年至今),其资格证均必须是注册于本公司,并且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人员( [提供近6个月连续养老保险凭证或社保部门证明(加盖鲜章复印件)],并应与参选承诺一致;③比选保证金采用A方式提交时,比选申请人必须在网上随机抽取时间之前将比选保证金交纳凭据(应在银行回单上注明项目名称)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传真至比选人;为了保证随机抽取现场的正常秩序,到现场参与监督的每一比选申请代表限一人,并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经监督部门验证后方能参加;④本工程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0年06月24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0年06月29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屏山县财政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银行:屏山县农行

账  号:***************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备注
施工1 B.经评审的预算投资额下浮一定比例报价二次报价 73.54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0年06月30日09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屏山县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县发改局内)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屏山县新发乡中心学校

地  址:屏山县新发乡中心学校

邮  编:645355

联 系 人:冯先生、何小姐

联系电话:****-**************

传  真:0831-*******

电子邮件(E-mail):********8@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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