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安溪县2005年政府采购空调设备协议供货及服务招标公告

福建省安溪县2005年政府采购空调设备协议供货及服务招标公告

安溪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安溪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请有兴趣的合格生产厂家踊跃参与,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AXCG*******

2、采购 人:安溪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组织。

3、集中采购机构:安溪县政府采购中心。

4、招标项目名称、数量:

⑴ 各种品牌、系列,1匹,制冷能力2500—2600W,单冷或冷暖分体壁挂空调及服务;

⑵各种品牌、系列,1.5匹,制冷能力3500W,单冷或冷暖分体壁挂空调及服务;

⑶各种品牌、系列,2匹,制冷能力4800—5000W,单冷或冷暖分体壁挂空调及服务;

⑷各种品牌、系列,2匹,制冷能力4800—5000W,单冷或冷暖分体柜式空调及服务;

⑸各种品牌、系列,2.5匹,制冷能力5800—6000W,单冷或冷暖分体柜式空调及服务;

⑹各种品牌、系列,3匹,制冷能力6800—7100W,单冷或冷暖分体柜式空调及服务;

⑺各种品牌、系列,5匹,制冷能力12000W,单冷或冷暖分体柜式空调及服务;

⑻上述空调供货数量,按需供货。

5、招标范围:包括上述空调的供货、运输、装卸、搬运、安装、调试、使用培训及售后服务。

6、项目实施地点:安溪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组织所在地。

7、项目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不承诺项目工期则报价文件无效;

8、项目有效时间:本协议供货资格有效期自公告中标结果日起至2006年4月30日止。

9、协议供货实施范围:安溪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组织将共享本招标结果。

10、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⑴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厂家,代理商投标的将被拒绝。

⑵投标人必须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能力、能满足合同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

1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于2005年4月21日—4月27日每天北京时间8:00——11:30,14:30—17:30购买招标文件(双休日照常休息)。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凤城镇大同路1号,安溪县人民政府2号楼410室,邮 编:362400

1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售后不退,若需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特快专递费。

收款单位:安溪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安溪县工行城关分理处;

帐 号:140*****090********

13、投标截止时间:2005年4月30日北京时间14:40:00止,不符合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等资料恕不接受;

14、开标时间:2005年4月30日北京时间14:50:00。

15、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凤城镇大同路1号,安溪县人民政府大院2号楼四层财政局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代表人务必出席。

16、联系方法:联系电话:****-********、传 真:****-********,联系人:吴先生。

17、以上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安溪政府采购网”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安溪政府采购网址:http://anxi.fj.chinaecai.com.cn

安溪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0五年四月九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安溪县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