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精准扶贫温氏养殖大棚建设项目(万安镇吴厝地政安)招标公告的答疑公示

将乐县精准扶贫温氏养殖大棚建设项目(万安镇吴厝地政安)招标公告的答疑公示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将乐县精准扶贫温氏养殖大棚建设项目(万安镇吴厝地政安)(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将乐县人民政府以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7】2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将乐县佳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县财政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将乐县佳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将乐县万安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养护高效标准栏舍的基础、土石方、土建工程、钢结构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8 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可承担下列刚结构工程的施工:(1)钢结构高度60米以下;(2)钢结构单跨跨度30米以下(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33米以下;(4)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3000吨以下;(5)单体建筑面积15000平方以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约*******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12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钢结构大棚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投标文件中须附上所提供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及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若以上资料未能完全体现项目业绩特征要求的,应补充提交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开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该业绩无效。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②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③根据闽建〔2016〕5号、明建筑〔2016〕218号的规定:凡被纳入省、市、县级“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间的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即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④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4日 09:00:00至2018年12月8日 18:00:00到三明市将乐县鸿福市场三楼311办公室(136*****003胡女士)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12月26日 15: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②银行保函形式;③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4.1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8 年 12月 26日 15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现场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将乐县佳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38号,邮编:353300

电子邮箱:********5@qq.com

电话:180*****980 ,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海峡银行14楼,邮编:365000

电子邮箱:********60@qq.com

电话:****-******* ,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www.smggzy.cn:8086/smwz

联系电话:180*****87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将乐县农业局

地址:三明市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38号

联系电话:189*****99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县医院正对面社保大厦二层

联系电话:****-******* ;退保证金联系电话:****-*******


各投标人: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从原来的“钢结构大棚工程”业绩改为“钢结构工程”业绩。

2.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3.本补遗书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

标签: 养殖大棚 温氏 精准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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