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膏外运招标公告
硫膏外运招标公告
询价文件
项目名称:神华巴彦淖尔能源公司焦化厂硫膏外运项目
项目编号:CSIEZC********2
招标 人:神华巴彦淖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二月
目 录
********2#__RefHeading___Toc********2">第一章********2#__RefHeading___Toc********2">询价公告********2#__RefHeading___Toc********2">1
********2#__RefHeading___Toc********3">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__RefHeading___Toc********3">3
********2#__RefHeading___Toc********4">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2#__RefHeading___Toc********4">6
********2#__RefHeading___Toc********5">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2#__RefHeading___Toc********5">15
********2#__RefHeading___Toc********6">第五章 采购人要求********2#__RefHeading___Toc********6">29
********2#__RefHeading___Toc********7">第六章 评审办法********2#__RefHeading___Toc********7">31
********2#__RefHeading___Toc********8">第七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__RefHeading___Toc********8">36
本采购项目神华巴彦淖尔能源公司焦化厂硫膏外运项目(项目编号:CSIEZC********2)已经批准采购,本项目采购人为神华巴彦淖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网上询价。
2.内容及范围:
焦化厂化产车间脱硫工段板框压滤机于2018年9月中旬开始投用,每天产出约5吨左右硫膏,目前积攒400吨,全年大约生产硫膏为1800吨,因既占地方又影响环境,需要将硫膏运输到乌海市海南区工业园区,路程大约350公里。
交工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服务地点: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加工园区神华巴彦淖尔能源公司。
税票要求:开1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货商的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货商必须:
A.报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合同履约能力。
B.报价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C.报价人必须具备《危化品运输许可证》。
3.2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询价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18年12月06日至2018年1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神华国际工程公司自采系统”申请网上购买询价文件。
4.2询价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郑重说明:凡购买询价文件的供货商(如未注册)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至少包含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携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到我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询价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无法参与我公司询价业务,造成的后果由供货商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网上提交
提交网址:神华国际工程公司自采系统
响应文件递交的响应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12月11日下午14:30分。请供应商于响应截止日当天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神华国际工程公司自采系统。
5.2逾期提交的或未提交至指定网址的或加密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5.3报价解锁时间:2018年12月11日下午14:30分至15:00分
在报价解锁开始时间到后,完成报价的供应商须使用密码对其报价在报价解锁截止时间前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解密失败或开标后仍未成功解密的报价和终止询价项目收到的报价视为供应商撤销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价公告在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神华巴彦淖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乌拉特中旗德岭山镇金泉工业园区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1室 |
联系人:张佳雨 | |
电话:****-******* |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06日 |
本表关于采购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采购人 | 采购人:神华巴彦淖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乌海项目部地址:神华乌海能源公司613室 联系人:张佳雨 电话:****-******* | ||
1.2.1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1.3.4 | 采购项目的地点 | 见询价公告/询价邀请书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见询价公告/询价邀请书 | ||
1.9.1 | 响应预备会 | √不召开 | ||
1.9.2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 | ||
1.9.3 |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 | ||
1.11.1 | 偏离 | 允许正偏离,不允许负偏离 |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询价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澄清以书面形式及可编辑word版发送至采购系统,标题格式为:项目编号+标包号+供应商名称 |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询价文件澄清的时间 | 收到询价文件澄清12小时内 | ||
2.3.2 | 供应商确认收到询价文件修改的时间 | 收到询价文件修改12小时内 | ||
3.2.2 | 报价的有关规定 | 1、报价依据询价范围及内容以单价形式报出; | ||
3.2.5 | 采购服务费 | 定额:贰仟三百元整 | ||
3.3.1 | 响应有效期 |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天 | ||
3.4.1 | 响应保证金 |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电汇、网银支付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贰仟叁佰元整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 | √不允许 | ||
4.1.1 | 响应文件的加密 | 供应商报价应使用密码在非强制性招标系统进行加密。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能继续报价或对报价进行修改。报价截止时间之前未加密的报价视为未提交。 | ||
4.2.3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
5.1 |
5.1.1报价解锁时间:详见询价公告/询价邀请书。 在报价解锁开始时间到后,完成报价的供应商须使用密码对其报价在报价解锁截止时间前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解密失败或开标后仍未成功解密的报价和终止询价项目收到的报价视为供应商撤销报价。 | |||
5.2 |
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和网址公开开标。 网上报价在符合三家及以上的供应商并完成解密的条件下直接打开。报价总价情况将对所有成功完成报价的供应商公开。 参与报价的或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其报价文件将不被打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网上报价的项目可以延长解密时间,若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仍不够三家,采购人应终止本项目询价。 | ||||
6.1.1 | 询价小组的组建 |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 ||
7.1 | 是否授权询价小组确定中选人 | □是 √否,推荐的中选候选人数:1-3名 | ||
7.4.1 | 是否递交履约担保 | √否 | ||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9.1 | 付款方式及支付形式 | 每月25日前,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拉运数量进行对账结算,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按月资金安排付款(承兑),乙方向甲方出具发票。 | ||
9.2 | 项目控制价 | 85元/吨。 |
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网上询价。
1.1.2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本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本采购项目名称:见询价公告/询价邀请书。
1.2.1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1本次采购范围:见询价公告/询价邀请书。
1.3.2本采购项目的计划工期/服务周期/交货日期:见询价公告/询价邀请书。
1.3.3本次询价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本采购项目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1供应商应具备提供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见询价公告/询价邀请书。
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询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询价文件的要求,填写响应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响应、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7)与本标包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8)与本标包的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均为同一人的情况。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价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询价活动的各方应对询价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询价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响应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响应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9.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响应预备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询价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分包。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询价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偏离包括重大偏离和细微偏离。
1.11.1响应文件不符合第六章“评审办法”第2.2款所列的初步评审标准,或者按照第六章“评审办法”规定对报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修正后的价格超过项目控制价(如有),或者修正后的价格与原报价相比,偏差超过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范围的,均属于重大偏离,视为对询价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其响应将被否决。
1.11.2如果响应文件已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视为细微偏离。本项目除重大偏离之外的所有偏离均视为细微偏离,询价小组将按照第六章“评审办法”的规定书面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
1.1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12.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组织踏勘现场的,供应商可自行组织踏勘现场,采购人将予以支持,并提供便利条件。供应商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踏勘现场,以获取与本次询价所需的有关资料。无论供应商是否对现场进行过踏勘或踏勘的深度如何,供应商均被视为是在充分了解和熟悉所投项目现场所有情况的基础上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以未能对现场进行过充分考察或类似的理由而要求增加合同价款的,采购人均不予认可。
1.12.3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2.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 询价文件本询价文件包括:
(1)询价公告/询价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须知
(4)响应文件格式;
(5)采购人要求;
(6)评审办法;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8)合同条款及格式。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询价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询价文件、询价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在综合业务系统提出,要求采购人对询价文件予以澄清。
2.2.2询价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询价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询价公告/询价邀请书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不足1天,且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1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询价文件,并通知所有购买询价文件的供应商;修改发出的时间距询价公告/询价邀请书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不足1天,且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天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询价活动。
3. 响应文件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资格证明文件;
(4)响应采购人要求的技术文件;
(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1供应商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报价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3报价必须在神华国际工程公司非强制性招标系统中进行。网上报价必须对询价清单进行完整报价,存在缺漏项的报价清单将无法上传系统。供应商报价应使用密码在非强制性招标系统进行加密。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能继续报价或对报价进行修改。报价截止时间之前未加密的报价视为未提交。
3.2.4供应商所报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而被否决。
3.2.5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由中选人承担,该费用不单独计列,计入供应商报价中。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5日内,须按其中选金额,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询价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附件”(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选服务费。
3.3 响应有效期
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 响应保证金
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响应保证金格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响应的,其响应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响应保证金通过神华国际工程公司非强制性招标系统进行网银电子支付。
响应保证金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响应保证金无效。
响应保证金有效期应与响应有效期一致。采购人如果按本章第3.3.2项的规定延长了响应有效期,则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3.4.3采购人最迟应当在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后5天内,向中选人和未中选的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未能按时足额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选代理服务费;
(4)中选人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供应商应按照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资格审查资料,证明其具备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各项资格条件。
3.5.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本章第3.5.1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响应方案(若有)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响应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响应方案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只能提供一个备选响应方案并注明主选响应方案,且备选响应方案的报价不得高于主选响应方案。只有中选人所递交的备选响应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询价小组认为中选人的备选响应方案优于其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编制的主选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响应方案。
3.7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报价单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询价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2响应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有关服务期、响应有效期、质量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响应文件
报价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合同条件响应情况表、报价清单等响应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使用亲笔签字或印章或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明确要求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之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明确要求供应商加盖单位章之处,必须加盖单位章。
如果响应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供应商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或印章或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授权委托书应附在响应文件之中。
如果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或印章或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应附在响应文件的之中。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上述规定签署或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出具。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 响应
4.1 响应文件的加密
4.1.1响应文件的加密:
供应商报价应使用密码在非强制性招标系统进行加密。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能继续报价或对报价进行修改。报价截止时间之前未加密的报价视为未提交。
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供应商应在询价文件第一章第5条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网址:详见询价公告/询价邀请书。
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提交的或未提交至指定网址的或加密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询价文件第一章第5条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通知采购人。
4.3.2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撤回通知之日起5天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
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 报价解锁及开标
5.1 报价解锁
5.1.1报价解锁时间:详见询价公告。
在报价解锁开始时间到后,完成报价的供应商须使用密码对其报价在报价解锁截止时间前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解密失败或开标后仍未成功解密的报价和终止询价项目收到的报价视为供应商撤销报价。
在纪检监督下,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和网址公开开标。
网上报价在符合三家及以上的供应商并完成解密的条件下直接打开。报价总价情况将对所有成功完成报价的供应商公开。
参与报价的或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其报价文件将不被打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网上报价的项目可以延长解密时间,若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仍不够三家,采购人应终止本项目询价。
6.评审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询价小组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三人(含三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询价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响应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询价、评标以及其他与询价响应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询价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询价小组按照第六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六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如果中选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选通知书前,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召集原询价小组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7. 合同授予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询价小组直接确定中选人外,采购人依据询价小组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中选人,询价小组推荐中选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7.3.1采购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中选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采购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发出中选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选人退还响应保证金;给中选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3.3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合同章后生效。若为联合体响应,则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合同章。采购人和中选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供货廉政责任书,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7.3.4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询价小组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询价。
7.3.5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权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幅度内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他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7.4.1中选人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5内,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询价文件第七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选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询价文件第七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4.2中选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选,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 纪律和监督采购人不得泄漏询价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响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询价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询价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六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于询价文件、开标过程和评审结果有质疑的,可向采购人相关部门提出异议;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询价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1、响应文件封皮
响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一、报价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询价项目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交货期()提供(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如有);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分项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询价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我方保证在(工期)将本次询价项目全部完成至现场业主指定地点; (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4)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
报价表
名称 | 距离及运距 | 单价(元/吨) | 备注 |
外运硫膏 | 巴彦淖尔公司到乌海市海南区工业园区 (350公里) |
以上报价包括人工、税金等一切费用(不含装卸)。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字、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神华巴彦淖尔能源公司焦化厂硫膏外运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注: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字、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附法人身份证明
目录:
2-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2拟投入人员情况汇总表
2-3拟投入的设备
2-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填写须知:
(1)供应商应按照下述规定的格式填写和提交有关资料。
(2)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填写。
(3)本资格审查资料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4)询价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2-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 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账号 | 其他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注:在本表后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2拟投入人员情况汇总表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工作年限 | 专业技术职称 | 证书 | 身份证号码 | 岗位 登记单位及状态 | |||
初级 | 中级 | 高级 | 证书名称 | 编号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 |
注:1、本表填报的人员应满足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的要求。
2、本表填报的人员需提供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工作履历及企业注册地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如需)。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3拟投入的设备
仪器、设备与设施名称 | 型号、 产地 | 用途、 功能规格 | 数量 | 设备 寿命(年) | 已使用 年限(年) | |||
合计 | 自有 | 租赁 | 新购 | |||||
备注 |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4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项目总投资 | |
合同价格 | |
承担的工作 | |
服务期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注:1.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 本表后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
3.如近年来,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包括正在进行的和新承接类似项目。
(如有)
序号 | 合同条款号 | 询价文件的 合同条件内容 | 询价文件的 合同条件内容 | 响应情况 |
注:对询价文件中的所有合同条款,除非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同意。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1、需要办理五联单,中选单位负责到相关单位办理五联单,费用由中选单位承担;
2、必须拉运到指定地点(乌海市海南区工业园区,路程大约350公里);
3、运输途中不得洒落、乱到硫膏,如有洒落及乱到行为,让相关环保部门检查住,所有处罚费用由中选单位负责;
4、拉运费用为固定单价,服务期内不调整。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2.2 | 形式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1)响应文件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a.供应商在报价单中填报了报价、服务周期,且上述数据均符合询价文件规定; b.响应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2)响应文件授权书必须具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印章或盖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同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单位公章(单位章)齐全,符合询价文件规定。 (3)供应商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提交了响应保证金(如有): a.响应保证金金额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金额。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若授权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字签字或印章或盖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明确要求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之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响应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且由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字或印章或盖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供货商不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响应;(如允许联合体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7)同一供应商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报价,但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备选响应的除外; (8)按响应文件要求在报价单上填写; (9)响应文件未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本次采购设项目控制价,不得超过项目控制价(如有)。 …… |
2.2.3 | 资格评审标准 | (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符合询价公告/询价邀请书第3.1款的规定;其中供货商的供货业绩将以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为依据进行认定。 (3)供货商不存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对满足询价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经评审的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选人,但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如2名及以上供应商经评审的价格出现相同时,则以响应文件中所附的“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的累计金额从高由低推荐中选候选人。
2.评审程序及评审标准2.1评审程序
评审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初步评审;
(2)详细评审;
(3)澄清(如果需要);
(4)汇总评审结果;
(5)推荐中选候选人;
(6)编写评审报告。
2.2初步评审标准
2.2.1询价小组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包括形式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
2.2.2形式与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响应文件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
2.2.3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响应文件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
2.2.4询价小组可以要求供货商提交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2.2.5供应商存在串通响应、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响应:
a.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供应商之间约定中选人;
c.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响应或者中选;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响应;
e.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选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响应:
a.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c.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响应:
a.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b.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询价小组成员等信息;
c.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报价;
d.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e.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中选提供方便;
f.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选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响应;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3详细评审标准
2.3.1询价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2.3.2询价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询价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响应将被否决。
2.3.3如果通过初步评审或详细评审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且询价小组认为响应明显缺乏竞争的,询价小组可以否决该标包全部响应;如果询价小组认为响应仍具有竞争性,则有权继续评审。
2.4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2.4.1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询价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供应商不按询价小组要求澄清、说明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
2.4.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3询价小组不得暗示或者诱导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询价小组的要求。
2.5评审结果
2.5.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选人外,询价小组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如2名及以上供应商经评审的价格出现相同时,则以响应文件中所附的“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的累计金额从高由低推荐中选候选人。
2.5.2询价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询价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3.评审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3.1公开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该评审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3.2评审工作结束后,与评审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响应文件、评审资料、评审办法等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 方:神华巴彦淖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乙 方:
地 址: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甘其 地 址:
毛都口岸工业园区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理人: 代理人 :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税务登记证号: 税务登记证号: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运输脱硫灰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运输车辆:
1.甲方责任及义务:
1.1签订合同并将运量通知乙方。
1.2及时向乙方支付运费。
1.3甲方负责装卸。
二、乙方责任及义务:
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汽车运输。负责甲方园区货场发出后至公司厂货场过程中的数量和质量的保证。
1.2保证运到指定地点。
1.3负责到相关单位办理五联单,费用乙方承担。
三、运价:
3.1、经评审的最低吨公里运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除非甲方因国家及地方宏观调控政策等不确定因素导致运输成本上涨或下浮,甲方将合理调整运价外,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四、运输要求:
4.1、必须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及公路运输有关规定,车型和车况必须符合用现场作业条件、安全管理规定及入场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4.2、乙方所属车辆进入装卸场地后,要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依次排队过磅,不得抢道插队。
五、运输计划
5.1、乙方按照甲方调运计划组织装运。
5.2、甲方需均衡调运计划。
六、费用及结算:
由甲方园区货场至公司场地运费:人民币 元/吨(含税),以到厂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乙方开具运输发票后,甲方付款。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签订合同前10日内向甲方缴纳人民币2万元履约保证金。如乙方在拉运过程中未能如期及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拉运任务,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在履约金中扣除。
2.如乙方未发生违约情况,合同期满后无息返还。
九、 未尽事宜: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均有权对本协议提出书面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后应以补充协议形式双方签字确认,视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
十、 纠纷裁决:
如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产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十二、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成立,有效期:
甲方:神华巴彦淖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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