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苏州塑料三厂原址地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治理修复的补充通知

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苏州塑料三厂原址地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治理修复的补充通知


各投标单位:

针对2018年11月20日发布公告的苏州塑料三厂原址地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治理项目(采购编号:SZXD2018-G-004-A号)的提疑,现将提疑回复如下:

1、招标文件第75页“表4地下水修复相关工程量”中,止水帷幕工程量为14682.43m,其备注显示计算方式为:止水帷幕工程量=止水帷幕长度400.43/桩间距1.2×桩长22×2(双排)。

但根据附件“止水帷幕设计图”中“05基坑支护结构平面图”,本项目止水帷幕设计桩长L=23.5m,与上述计算公示中桩长22m不一致。

请问该止水帷幕工程量应如何考虑?

答:请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招标文件第85页所述,“3.1总工期为7个月;其中,环评时间30日历天,苏州塑料三厂治理止水帷幕建设须在环评通过后60日历天完成;地下水抽提处理、污染土壤修复治理工作均须在环评通过后150日历天内完成。”

请明确,具体计划开竣工日期。

答:请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3、根据《苏州塑料厂技术方案-********-正式版》P69、表6-3-1技术要求:“帷幕内疏干井可设计参考为井径600mm,井深20m”,与提供的图纸附件中降水井构造图中的参数不符。

请明确按照哪个参数进行方案设计及施工?

答: 请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4、场区内是否存在未废除的管线,如有,请明确具体分布位置。

答:请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5、招标文件P75表4地下水修复相关工程量序号1中止水帷幕长度400.43与设计图纸基坑围护结构设计综合说明(一)中二、工程概况2、阻隔墙周长386米不一致。

请问:以哪个周长为核算工程量清单的计算依据?

答: 请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6、招标文件P75表4地下水修复相关工程量序号3备注中止水帷幕工程量=止水帷幕长度400.43/桩间距1.2*桩长22*2(双排),其中桩长22m与相关工程量序号1中止水帷幕长度400.43与设计图纸基坑围护结构设计综合说明(一)中二、工程概况3、阻隔墙深度为23.5米不一致。

请问:以哪个桩长为核算工程量清单的计算依据?

答: 请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7、P6上面写“3、应配备一名有经验的项目负责人,该负责人应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在有效期内。”与P56“表格下面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是否项目负责人一定要是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答:是。

8、标书文件只有评分标准处提到需要带原件,是否只需要提供参与评分的资信原件?

答:请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9、招标文件P11页“项目规模”中给出的地下水治理总量约57943.37m?,根据《苏州塑料三厂原址污染地块修复治理技术方案》(正式版)P71页,场地地下水总污染方量为61423.13m?,新建止水帷幕范围内污染地下水量33493.72m?,新建止水帷幕可抽出地下水量57943m?。是否可以理解为,本场地地下水修复仅需要修复新建止水帷幕范围内的污染地下水,新建止水帷幕范围外的27929.41m? 的地下水不在本次的工程招标范围内?请明确本项目地下水的修复范围和总体工程量。

答:请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地下水修复区域为新建止水帷幕范围内的污染地下水,水修复工程量为57943.37m3,修复范围见《苏州塑料三厂原址污染地块修复治理技术方案》(正式版)P72页图6-4-2“地下水修复工程量区域”。

10、根据招标文件P20页“13.4.4 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与新工艺以及相对优势说明”,以及招标文件P97页“总体技术路线”,是否说明场地内可以提出固化稳定化、异位热解吸、地下水抽提+化学氧化处理以外的新技术和新工艺?

答:按技术方案要求进行处理。

11、根据招标文件P20页“13.3.3 地下水修复技术方案中地下水抽提+吹脱处理技术方案的合理性与可行性”与P97页打分点内的地下水修复技术方案“地下水抽提+化学氧化处理技术方案的合理性与可行性”不一致,请问地下水修复技术以哪种为准?

答:招标文件P20页“13.3投标书三(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治理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方案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按技术方案要求进行处理。

12、请明确场地内的地下水是否已经技术方案的要求抽出并现场处理后纳管排放?纳管排放标准是否执行《苏州塑料三厂原址污染地块修复治理技术方案》(正式版)P78页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要求,请问执行几级标准?

答: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一级标准限值。

13、场地内的污染土壤的固化稳定化修复后土壤的去处是否执行《苏州塑料三厂原址污染地块修复治理技术方案》(正式版)中P65页的修复后土壤回填及P66页第二行“将开挖后异位修复的土壤作为道路路基用土或场内回填用土”。

答:《苏州塑料三厂原址污染地块修复治理技术方案》对固化稳定化修复后土壤的去向给出了建议,建议在后期开发过程中根据场地实际规划,将开挖后异位修复后的土壤作为道路路基用土或场内回填用土。

14、本项目的土壤地下水污染程度、场地水文地质勘测报告和场地修复技术的可行性、效果可达性息息相关,请提供本场地的场地调查报告。

答:本项目土壤地下水污染程度、水文地质情况等信息均已包含在《苏州塑料三厂原址污染地块修复治理技术方案》内。

15、根据《苏州塑料三厂原址污染地块修复治理技术方案》(正式版)P8页,“2.3.3 地层岩性”中,本场地“地基土层自上而下分为4个工程地质层,各地层厚度埋深及层底(顶)标高见表2-3-1”。根据表2-3-1及图2-3-1,本场地的污染微承压含水层位于④粉砂层中。表2-3-1指出④粉砂层最大厚度3.5m,与招标文件P75页“表4 地下水修复相关工程量”中的地下水预计处理深度16m不一致。请明确本场地地下水的修复深度范围。

答:请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16、根据《苏州塑料三厂原址污染地块修复治理技术方案》(正式版)P9页图2-3-1给出的场地地层剖面图显示,地下水含水层④粉砂层未被揭穿,请给出完整的工程地质剖面图和场地水文地质信息,以准确判断场地地下水污染深度及修复工程量。

答:招标文件已提供地下水修复工程量信息,无需投标单位自行测算。以招标文件提供工程量信息为准。

17、请给出场地调查期间地下水监测井深度及筛管深度范围。

答:该信息不影响投标文本的编制,不予提供。

18、根据招标文件同步发放的止水帷幕图纸,本场地止水帷幕设计深度为23.5m,招标文件P75页表4止水帷幕桩长22m,请问以哪个工程量为准。

答:请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19、技术方案P86“(3)基坑支护与降水”中关于支护表述为“开挖过程中将采用1:1挂网喷的形式进行支护”,而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CAD图纸,在0~3范围内开挖土壤放坡系数为1:2,请明确基坑开挖放坡系数。

答:请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20、招标文件P75对地下水修复相关工程量的表述:(1)止水帷幕长度为400.43m,深度为22m,而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CAD图纸03目录、总说明“基坑围护结构设计综合说明(一)”中显示止水帷幕长度为386m,深度为23.5m,请明确实际施工以哪个为准;(2)招标文件中止水帷幕工程量为14682.43,而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为15087,请明确以哪一个为准。

答:请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1、技术方案P64中“地下水修复后,为防止效果反弹,需要对修复后区域内地下水采用监测自然衰减技术”,请明确本项目监测自然衰减的时间、要求及最终需达到的目标。

答:具体监测自然衰减时间、要求及目标需按照修复效果评估单位制定的方案执行。

22、技术方案P71中“新建止水帷幕区域面积为24143m2,止水帷幕范围内抽出处理地下水总量为57943m3”,招标文件中P75页则显示地下水修复面积为24143.07㎡,地下水修复工程量57943.37m?,请问实际修复工程量以哪个为准。

答:请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场地土壤PAHs修复区,技术方案P24中为1647.29㎡,而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CAD图纸,4个PAHs修复区相加为1645.17㎡,请明确多环芳烃修复面积及工程量。

答:请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苏州信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联 系 人:李良

联系方式:****-********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980号

采购代理单位:苏州信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十梓街327号沧浪科技创业园1号楼413室

电话:****-********

邮政编码:215007

联 系 人:孟凡兴 姚博恒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复 治理 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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