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王港河道路桥梁工程招标公告
龙王港河道路桥梁工程招标公告
雷锋西大道跨龙王港河道路桥梁工程
2010-06-2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雷锋西大道跨龙王港河道路桥梁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先发投 [2009]10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长沙梅溪湖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NXQ2010-60。
2.2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大河西先导区。
2.3质量标准:合格,确保省优质工程。
2.4保 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5工程概况:雷锋西大道跨龙王港河桥(K0+000—K0+120),跨龙王港河桥长72米,桥宽51.5米,跨径组成为:21+30+21米;道路长48米。工程估算价约2000万元,工期210日历天。
2.6招标内容:雷锋西大道跨龙王港河道路路基、基层、土石方、排水工程;桥梁桩基、桥墩、桥台、桥面等工程施工(不含沥青面层),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近三年(2007年6月至投标报名截止日)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达到16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桥梁工程业绩;
3.5拟任的建造师应具有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质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级及以上职称,无在建项目,近三年(2007年6月至投标报名截止日)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达到16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桥梁工程业绩;
3.6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包括道路、桥梁)或公路工程专业的高级职称;
3.7授权代理人、拟任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必须提供本企业已交纳至2010年的社保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将对投标人的报名资料进行考察。
4.投标申请人报名要求
按长先建发[2009]29号文件要求该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投标申请人办理网上报名身份认证卡【详见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http://www.csxdq.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通知公告栏《关于办理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国有投资项目招投标网上报名身份认证卡的通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规定的投标报名时间范围内,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须选择该项目的建造师,并填写该项目投标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系统将根据项目的报名条件检查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资质和建造师资质等,符合条件则能成功报名,投标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中查询到自己的报名成功与否,并打印报名回执。具体办理事项可咨询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电话:****-********)或先导区项目建设部(电话:****-********)(节假日不接受投标单位网上报名身份认证卡的办理申请)。
参与本项目报名的投标申请人不能参与梅溪湖路跨龙王港河道路桥梁工程的报名。
5、报名时间及方式
投标报名时间: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人登录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http://www.csxdq.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点击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时间从2010年6月24日9:00起至2010年6月28日17:00止(北京时间)。报名咨询电话:****-********。
6、预付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应从申请人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40万元到以下帐户,否则,将视为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基本资格审查时查验银行进帐单,基本资格审查后2个工作日内将查验银行到帐单。未入围的投标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入围投标申请人的七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收款单位: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管理委员会
开 户 行:长沙银行先导区支行
7、基本资格审查资料要求
7.1投标申请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持有效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报名成功后的回执单(原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企业及拟任本项目建造师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等原件,以竣工验收证明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原件、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代理人、拟任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需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前来参加基本资格审查。(以上所有资料留两套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2基本资格审查时建造师须亲自到场。
7.3投标申请人委派的建造师不能同时兼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7.4为防止建造师挂名不到位的现象,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建造师。
7.5省外施工企业需提供地(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任该工程建造师无在建项目的证明原件。
8、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8.1基本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6月28日15:00开始(北京时间)。
8.2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
8.3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基本资格审查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9.招标文件的获取
凭入围通知书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0.拟采用评标办法
长建发[2005]287号文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其中施工组织设计采用A办法)和长建发[2006]66号规定,同时确定中标人及项目负责人。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梅溪湖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顺娟
电 话:0731—85226831
传 真:0731—85226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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