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化剂等6种产品招标公告
乳化剂等6种产品招标公告
现对2018年乳化剂等6种产品采购项目所需材料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并已落实。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1 本次招标分为3个包,3个包的竞标分别进行。
2.2 材料名称:乳化剂、十二烷基硫酸钠、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钠、解堵液、改性聚呱表活剂、季铵盐表活剂。
2.3 数量:详见拟采购材料表。
2.4 竞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5 供货期限:按合同规定执行。
2.6 交货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仙河镇黑龙江路海盛集团。
2.7 竞标形式:商务竞标响应文件加技术竞标响应文件形式。
序号 | 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 | 备注 |
1包 | 乳化剂 | OP-10 | 76吨 | |
十二烷基硫酸钠 | 22吨 | |||
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钠 | 26吨 | |||
2包 | 解堵液 | 400吨 | ||
3包 | 改性聚呱表活剂 | 60吨 | ||
季铵盐表活剂 | 16吨 |
3、对竞标人的资格和业绩要求
(1)资格要求:
A.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B. 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C.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D.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F.包含相应投标产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提供 1 年内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性能指标满足招标人的采购技术标准。要求物流、仓储等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G.取得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
2018年12月1日前具有应用于石油石化行业内相同或类似型号产品销售业绩。
竞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竞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货物名称、供货数量。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合同签署时间、货物名称、供货数量,均视为无效业绩。
4.1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8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
(2)购买方式:银行电汇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1套,须加盖竞标人单位公章):
(1)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4竞标单位缴费完成后,将回单移交海盛集团201办公室或将回单发送邮件至招标人邮箱,财务资产部确认收取费用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
5.1 招标人要求竞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伍 仟元整。
5.3 招标人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
(1)应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人下列账户:
开户名:山东海盛海洋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营港支行仙河分理处
须从竞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2)银行电汇原件要求与竞标响应文件同时递交,不需要密封;
5.4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竞标响应文件,将被招标人视为不合格而作无效处理。
5.5 未中标的竞标人的保证金,招标人会在开标结束后3日内完成清退。
5.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约并开始履行合同后5日内,予以清退。
5.7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1)中标人未能签署合同。
(2)竞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未能参加竞标。
(3)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6.1 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5日 9时00分。
6.2 递交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仙河镇黑龙江路山东海盛海洋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1办公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竞标人应按上述规定的地址截止日期前将竞标响应文件交给招标人,不得邮寄。
7.1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5日 9时00分。
7.2 开标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仙河镇黑龙江路山东海盛海洋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7.3 竞标人应在2018年12月24日12点00分前将准备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名单以邮件或其它书面形式报给招标人。
8.1 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本竞标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8.2 本办法仅适用于本竞标项目的评标活动。
8.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委对满足竞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竞标响应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8.4 评分标准:
(1)根据开标结果对竞标人进行排序(报价最低的竞标人排名第一,依次类推),报价最高的竞标人被淘汰,被废标的竞标人被淘汰;
(2)中标供应商因协议执行价格无法执行,技术交流无法满足买方生产要求,或送样检测、现场试用不合格等其他原因主动放弃中标资格,在执行中标价格的原则下,按排名顺序递补重新确定入围供应商。
9.1 本次招标对竞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9.2 请竞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竞标人保密。
招 标 人: 山东海盛海洋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
地址: 东营市河口区仙河镇;
邮编: 257237 ;
联 系 人: 王先生 ;
联系方式: ****-******* ;
电子邮箱: haishengzbb@hssdcn.com 。
2018年12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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