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尖峰镇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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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尖府[2018]21号 签发人:韦忠民
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8年尖峰镇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单位:
《2018年尖峰镇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委、镇政府,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3日
2018年尖峰镇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县委县政府2018年深入开展六大专项整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部署,以开展城乡“洁净工程”和农村“清洁家园”行动为抓手全面深入开展治理“八乱”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不断优化生态宜居的镇村环境,建设整洁美丽新尖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和县十三次党代会精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六大专项整治内容,通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加强治理“推点乱摆、车辆乱放、广告乱贴、垃圾乱扔、污水乱排、工地乱象、空调乱挂、违法乱建”等八乱行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清扫保洁收运“机构、人员、经费、设施、监管”五到位,优化人居、投资、旅游环境,不断提高群众卫生意识,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的生活习惯,打造卫生整洁、干净优美的城镇和农村环境。
二、整治内容和责任单位
(一)整治环境卫生,维护市政设施
1、组织发动党员、干部、群众全面彻底清理225国道、县道两侧以及镇墟、集贸市场、建筑工地、河道、铁路沿线、城乡结合部等地的生活垃圾、渣土和废弃物,建筑垃圾要随拆随清,并运到专设的处理场进行处理。镇墟加大日日常保洁力度,增派环卫工人和增加垃圾清运次数,建立和完善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和巡视检查制度,明确片区责任人,实行一扫全保制,即早上4:40清扫一遍,7:00至23:30实行全天候保洁,重点部位要增加人员、班次进行保洁,并成立巡逻队每天不间断巡逻检查,对保洁员工作时问聊天、坐岗等行为进行劝诚纠正,情节严重的要进行处罚,确保垃圾日产日清。(责任单位:镇城管队、各村)
2、建立健全“门前三包”巡查管控工作机制,镇城建队要加派人员和增加巡查次数,督促各门店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容貌、包秩序),与店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确保签订率达100%,并督促指导各店铺自觉做好门前卫生保洁,维护店容店貌不占道经营、不乱吊乱挂、不乱搭遮阴棚,教育顾客讲究卫生不乱扔垃圾,引导顾客归位停放车辆。(责任单位:镇城管队、各村)
3、加强镇村公共场所和公共厕所的卫生管理,安排人员及时清洗保洁,确保地面和便池干净整洁、无污渍异味,并检查维护公厕设施确保完好。还要对燃气、桥梁、道路、路灯等加强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无事故发生。(责任单位:镇城管队、各村)
4、按照居民生活区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重点针对城镇道路、公路两侧黄土裸露、行道树木缺漏、绿化带死株,缺株及绿地附属设施残缺破损等问题进行硬化覆盖、补植复绿、维护修整,确保绿地无黄土裸露、缺损植物,并加派人员巡查,及时清理绿化带垃圾。(责任单位:镇城管队、各村)
(二)整治户外广告
1、加派人力加强对225国道、镇区等设置的广告的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并撤换不良内容和破损的广告,确保内容健康、画面清晰、整洁无破损(责任单位:镇城管队、各村)
2、加强巡查力度,定期开展广告整治活动,拆除未经审批、过期、废旧、残缺、违章或失去存在价值的户外广告、破旧牌匾及指示牌,清除乱吊乱挂及存在视觉污染的横幅悬挂物,清洗乱涂乱画、乱张乱贴并严厉处罚非法制作和张贴“小广告”的单位及个人。(责任单位:镇城管队、各村)
(三)整治交通环境
1、定期开展拆除违建和占道经营整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拆除镇墟主次干道两侧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违章棚亭和各类非法占路设施,整治出店经营、乱摆乱卖现象,对拒不配合的业主要进行罚没,确保街道、人行道畅通。(责任单位:镇交警中队、镇城管队、各村)
2、根据据实际情况,合理在适当路段划设汽车、摩托车位,确保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和干净整洁。(责任单位:镇交警中队、镇城管队、各村)
(四)规范市场管理
严格划行归市,实现干湿分离,生熟分开,活禽隔离销售和居宰。加强对市场出入口及市场内外的环境管理,市场内不得占道经营和占道摆放货物,货物堆放要整齐有序。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公则和其它环卫设施,加派保洁员进行保洁,随脏随扫,确保地面无明显菜渣、垃圾和积水。镇区农贸市场凡周一用盐酸大冲洗地面一次,其余时间每天用水小冲洗一次,定期消毒除味和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确保无苍蝇、蟑螂迹象。(责任单位:镇工商局、镇城管队、各村)
(五)优化旅游环境
加强对尖峰岭国家森林公园、龙沐湾等旅游景区景点的环境卫生管理,特别加强对可视范国内水体及岸披的保洁,做到垃圾及时清理;同时要加大宜传力度对游客进行引导教育,使游客自觉养成爱护景区环境卫生的习惯,不随地乱扔垃圾和吐痰。(责任单位:尖峰林业局、镇城管队、各村)
(六)整治农村卫生
1,加强村容村貌整治。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村民组长包户的方式,责任落实到人,层层抓落实,强化卫生监督,并配足保洁员和组织发动村两委千部、村民进行环境卫生大整治,全面清理村庄居民院落、房前屋后、空旷地、村边、路边、水边、山边的存量垃圾、不留死角,确保村内垃圾收集清运及时,村边或田头边无成堆垃圾,村道两旁无乱堆杂物、无杂草,村道整洁平整,农户户庭院物品堆放整齐屋外无乱吊乱挂物品,房前屋后无乱搭建,禽畜圈养,推进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进一步配齐垃圾分类桶,通过讲座、张贴宣传单等方式宣传指导垃圾分类,强化村民垃圾分类意识,并以点带面全面推广到各村。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推进村道、路灯、绿化、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等设施逐步建设到户,群众生活生产便利,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责任单位:各村)
2、进一步配齐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站、垃圾桶、转运车辆。管理运营好镇垃圾转运站,建立健全镇垃圾转运站相关运营管理制度,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并美化绿化转运站环境,建立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责任单位:各村)
(七)治理城乡污水
加快农村改厕工作,选取个别村试点将农户生活和养畜污水直排三格化粪池或沼气池,并逐步推广,不断扩大生活污水处理覆盖面,减少污染,保护城乡生态环境和群众身体健康,对目前污水设施不能覆盖的建成区,要加快推进相关关设施的规划和建设,集中收集和处理城镇污水,逐步将污水处理体系向各村延伸。(贵任单位:各村)
(八)坚决打击违建
对城镇、城乡结合部和道路交通沿线的乱搭乱建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拆除,并常态化巡查监控,遏制新增违建项目。(责任单位:各村、镇国土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责任落实
各单位、村要高度重视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村主要领导是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建立从政府到部门、从城镇到乡村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在工作部署、人员安排、财力保障上统筹协调,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区域,责任落实到个人。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按照方案,结合实际,早研究、早部署、早动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整治任务。
(二)加强执法,严管重罚
建立镇城管队、镇工商所、镇交警中队等部门的现场执勤、一线管理制度,齐抓共管,通力合作,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并解决问题,形成全天候、无缝隙的监督管理,综合运用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处罚,形成合力共同抓好环境卫生整治,
(三)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各单位、村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激发群众主人翁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城城镇“洁净工程”和农村“清洁家团”行动,营造齐抓共管工作氛围。
(四)多方监督,巡视考评
健全监督体系,完善环境整治投诉举报制度,发挥媒体力量,鼓励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监督。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办公室将按照城镇、农村巡视考评工作方案明确环境卫生管理标准,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巡视考评方法。每周早、中、晚不间断巡视考评。每月考评或抽查11个行政村一次,巡视考评过程中发现问题立即以短信和电话的方式通知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监督工作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黎玉文同志兼任,举报电话****-********
考评环境卫生中对工作突出、成绩明显的镇通报表扬,对于进度缓慢、工作不力的村要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切实把工作落实到位。
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印发
(共印12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 综合整治 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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