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开发区)新合村保障房(经济适用房)周边道路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新港开发区)新合村保障房(经济适用房)周边道路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3.1申请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申请人中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委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投标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2)投标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证书;
(3)投标人拟委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至少连续6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单据凭证。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职员。
3.3财务状况:施工企业2017年资产负债率<70%。
3.4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编号: BJJ180144-01Z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合村保障房(经济适用房)周边道路建设工程已经立项部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立项文件:宁开委行审许可字[2018]283号)。项目招标人为南京新港东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江苏天星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新合村保障房(经济适用房)周边道路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本招标项目新合村保障房(经济适用房)周边道路建设工程已经立项部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立项文件:宁开委行审许可字[2018]283号)。项目招标人为南京新港东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江苏天星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新合村保障房(经济适用房)周边道路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雨水、污水、景观绿化、照明、通信、交通安全设施等配套附属设施等。建设规模包含四条市政道路,总长约1.48公里,包括次干路1条,总长约0.31公里;支路3条,总长约1.17公里。其中:红旗路西起湛墅路、东至工农路、长约204米,路幅宽24米;管窖山西起西起湛墅路,东至工农路、长约310米,路幅宽42米;梅墓路西起湛墅路,东至工农路、长约367米,路幅宽24米;湛墅路北起红旗路,南至梅墓路,长约596米,路幅宽24米。雨水管径:600-1200;污水管径:400-500。
2.1.3合同估算价:7400万元(设计200万元施工72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39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19年1月2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19年2月2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0年2月15日
2.1.5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专业设计应当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2016年版)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并且须通过审图中心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工器具购置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1.6其他:本项目属于可行性研究完成之后进行的总承包招标。
2.2招标范围:
新合村保障房(经济适用房)周边道路建设工程总承包,包含设计(含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相关配套服务、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等)、工
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1)设计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景观绿化、照明、通信、交通安全设施等配套附属设施的设计(含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相关配套服务);
(2)施工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景观绿化、照明、通信、交通安全设施等配套附属设施等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3)采购内容包含:包括不限于及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等)。
2.3本项目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进行的工程总承包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雨水、污水、景观绿化、照明、通信、交通安全设施等配套附属设施等。建设规模包含四条市政道路,总长约1.48公里,包括次干路1条,总长约0.31公里;支路3条,总长约1.17公里。其中:红旗路西起湛墅路、东至工农路、长约204米,路幅宽24米;管窖山西起西起湛墅路,东至工农路、长约310米,路幅宽42米;梅墓路西起湛墅路,东至工农路、长约367米,路幅宽24米;湛墅路北起红旗路,南至梅墓路,长约596米,路幅宽24米。雨水管径:600-1200;污水管径:400-500。
2.1.3合同估算价:7400万元(设计200万元施工72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39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19年1月2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19年2月2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0年2月15日
2.1.5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专业设计应当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2016年版)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并且须通过审图中心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工器具购置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1.6其他:本项目属于可行性研究完成之后进行的总承包招标。
2.2招标范围:
新合村保障房(经济适用房)周边道路建设工程总承包,包含设计(含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相关配套服务、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等)、工
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1)设计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景观绿化、照明、通信、交通安全设施等配套附属设施的设计(含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相关配套服务);
(2)施工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景观绿化、照明、通信、交通安全设施等配套附属设施等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3)采购内容包含:包括不限于及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等)。
2.3本项目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进行的工程总承包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雨水、污水、景观绿化、照明、通信、交通安全设施等配套附属设施等。建设规模包含四条市政道路,总长约1.48公里,包括次干路1条,总长约0.31公里;支路3条,总长约1.17公里。其中:红旗路西起湛墅路、东至工农路、长约204米,路幅宽24米;管窖山西起西起湛墅路,东至工农路、长约310米,路幅宽42米;梅墓路西起湛墅路,东至工农路、长约367米,路幅宽24米;湛墅路北起红旗路,南至梅墓路,长约596米,路幅宽24米。雨水管径:600-1200;污水管径:400-500。
2.1.3合同估算价:7400万元(设计200万元施工72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39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19年1月2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19年2月2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0年2月15日
2.1.5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专业设计应当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2016年版)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并且须通过审图中心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工器具购置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1.6其他:本项目属于可行性研究完成之后进行的总承包招标。
2.2招标范围:
新合村保障房(经济适用房)周边道路建设工程总承包,包含设计(含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相关配套服务、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等)、工
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1)设计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景观绿化、照明、通信、交通安全设施等配套附属设施的设计(含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相关配套服务);
(2)施工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景观绿化、照明、通信、交通安全设施等配套附属设施等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3)采购内容包含:包括不限于及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等)。
2.3本项目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进行的工程总承包招标。
3.1申请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申请人中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委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投标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2)投标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证书;
(3)投标人拟委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至少连续6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单据凭证。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职员。
3.3财务状况:施工企业2017年资产负债率<70%。
3.4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 (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申请投标。
4.2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4.3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12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因系统限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中截止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江苏天星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南京市浦口区兴隆路9号4#楼9层)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办法
5.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如果是联合体,则须将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成员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核查)。
5.2投标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设计资质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投标申请人中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如果是联合体申请人,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资质证书(须提供所有成员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原件核查);申请人中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原件核查)。
5.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
(2)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
(3)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证书(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
(4)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和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6月至2018年11月)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4、财务状况:施工企业2017年资产负债率<70%(提供2017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5、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5.5.1企业业绩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
投标人自2015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57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含景观绿化)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三者缺一不可,其它证明文件不予认可;施工范围内必须包含景观绿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中须体现该相关内容。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若是联合体投标,则该业绩须为施工单位业绩)
(2)施工业绩
投标人自2015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57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含景观绿化)的施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三者缺一不可,其它证明文件不予认可;施工范围内必须包含景观绿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中须体现该相关内容。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5.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要求: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若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和相关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5.7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5.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本承诺):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至少连续6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单据凭证(该缴纳单据凭证必须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凭证中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和缴费单位,缴纳时间为2018年6月至2018年11月。该单据凭证需提供复印件,原件核查。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5.9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本承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
5.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本承诺):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11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提供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12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6.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方案设计文件:35分,投标报价:56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项目管理机构:3分。
一、方案设计文件(满分35分)
1.设计说明书(满分7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满分3分)。(优:3分,良:2.5分,中:2分,差:1.5分,无:0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满分2分)。(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满分1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 技术方案(满分15分)
(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提供合理的道路平纵横设计方案、道路结构层设计;道路设计断面要布置合理,同时要与其他环境要素相匹配。做好与外部交通通道的衔接,做好与周边地块交通及出入口的组织(满分6分)。(优:6分,良:5.5分,中:5分,差:4.5分,无:0分)
(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道路管线布设位置、管线高程及管线交叉处理应合理,与地块内部排水、管道衔接合理;景观设计要符合本地特点,能凸显地区与地区景观衔接的定位(满分5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满分2分)。(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4)环境影响分析(满分2分)。(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3.设计深度(满分5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3分)。(优:3分,良:2.5分,中:2分,差:1.5分,无:0分)
(2)编制深度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道路交通组织设计合理性的方法与措施;优化的地区竖向设计与衔接,合理确定道路高程及地基处理方式、与排水及地勘资料相衔接,使得道路与地块土方基本平衡;边坡支护设计合理、美观(满分2分)。(优:2分,良:1.5分,中:1.0分,差:0.5分,无:0分)
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满分3分)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及理念与措施。地区废旧建筑材料再利用,建设运营期间的环境保护措施(满分1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海绵设计的综合考虑(满分1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土方平衡与利用、地基处理技术(满分1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5.经济分析(满分5分)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满分2分)。(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满分1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满分1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二、投标报价(满分56分)
1、报价打分方法(54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5%为评标基准价。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等于或者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小数点保留两位。
基准价修正方式:采用该方式的,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三、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满分6分)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
2.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以及重点、难点的相关措施的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以及重点、难点的相关措施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
4.采购管理方案: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四、项目管理机构(满分3分)
本项目须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配备人员如下:
(1)设计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的得1分;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满分1.5分。(提供注册证及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给排水专业人员人1名: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的得1分;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满分1.5分。(提供注册证及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备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部分,并先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60%以上,即21分)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并按照评标方法完成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还应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委人数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评委会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若总分相同,以技术标内容得分高者排名在前,若技术标内容得分也相同,以投标报价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投标报价得分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胜出。
(4)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5)评标办法所涉及的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及原件核查,无原件或原件不全均不得分;公证件、彩色扫描件均不视为原件。
(6)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投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7)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必须为中标工程后续实际负责人员,若一经发现与投标人员不符,将终止合同,追究责任。
(8)技术标为暗标。技术标内容包含: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需按照暗标要求分别单独装订密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12月5日17时20分到 2018年12月12日17时20分为止
9.其他
9.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2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3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4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形式一份(电子光盘或U盘)。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新港东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
联 系 人:张科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星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兴隆路9号4#楼9层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80*****95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道路建设 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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