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1-4楼内装及外墙面工程
民政局1-4楼内装及外墙面工程
民政局1-4楼内装及外墙面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政局1-4楼内装及外墙面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庆安县民政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其他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ZH2018-104
2.2项目名称:民政局1-4楼内装及外墙面工程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施工;
2.4预算金额:169.8万元(预算内资金95万元,其他资金74.8万元);
2.5计划工期:2019年5月31日前竣工并交付使用;
2.6工程地点:庆安县民政局(庆安县东经纬街106号);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为项目经理1人具备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施工员(工长)1人具备岗位证书、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以上人员均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3.4潜在投标供应商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为准)及未被列入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才有可能进行下一步评审;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4.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众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1号深蓝杰座B1栋6A02业务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8年12月17日10时00分至2018年12月17日10时30分。
5.2磋商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7日10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1号深蓝杰座B1栋603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218.8.25.229/xwzs!index.actio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七.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庆安县民政局
地址:黑龙江省庆安县东经纬街106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公司:黑龙江众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1号深蓝杰座B1栋6A02业务室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
遵循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标签: 外墙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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