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赣州通”一期(招标公告

政务服务“赣州通”一期(招标公告


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行政审批局的委托,对其赣州政务服务“赣州通”一期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GZJH2018-GZ-G005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品目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单价金额(万元)
品目合计金额(万元)

电子材料子系统
1

支持群众办事过程中电子材料的生成、签注及复用,形成办事可用的电子证件,并提供调用接口支撑赣州市一证通办业务应用需求。
50



品目一
100
证照实用实施
1

实现市级试点部门在核发证照环节使用数字签名技术进行不可抵赖的制证,在电子证照应用环节依职能按需共享、查阅、调用电子证照,减少公众在事项申办时提交纸质证照,支持赣州市一证通办业务的开展。
50


一证通办业务应用支撑系统
1

提供模板设计与制作、版式文件、模板管理、证件分配管理、可视化分析服务、数据安全管理、数据元、业务对象、代码集、验证规则、数据接入等功能。通过一证通办业务支撑系统,集成身份证读卡器与自助便民服务一体机及终端系统,支撑群众在在实体大厅仅通过身份证读卡器及自助便民服务一体机即可申办事项,为公众提供便捷化服务。
350




品目二
390
电子档案系统
1

归档管理,待归档业务,归档查询,归档移交,手工档案录入、历史档案迁移、系统集成等。
40

赣州通
(APP、微信版、支付宝小程序)
1

对接省“赣服通”中赣州政务服务功能;最新动态、便捷服务、办事指南、网上预约、证照/材料开具、在线申办、办事查询、互动咨询、用户中心等。
260

品目三
260
预算合计总金额:柒佰伍拾万元整(¥*******.00)
(四)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投标供应商也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须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五)投标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可在2018年12月17日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州市长征大道9号),届时请各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及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及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CA数字证书或未出示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
(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品目一、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品目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万捌仟元整(78000.00),品目三、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贰元整(¥52000.00)须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转帐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户名: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赣州市江南支行;户 名: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 号:6232 5121 2008 6021 ),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在签定合同前按中标总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如无违约行为,项目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合同签订后按照整体项目完成的工作进度分三次付款,第一次付款各品目中标单位对应硬件设备交货、专职人员进场到位经采购人认定合格后,在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的20%;第二次付款各品目中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项目所有软件板块调试投入初运行后,在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的60%;第三次付款各品目中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整体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所有系统移交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在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的95%;余额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质保期为项目验收之日算起)满后无质量问题对应日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十二)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客家大道51号三楼(博德山庄正对面中龙百货楼上)
电话:****-******* 185*****222
邮箱:gzs_jh@163.com
联 系 人:刘媛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赣州市江南支行
户名: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6232 5121 2008 6021

采购单位: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9号
联 系 人:廖先生
电话:****-*******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标签: 电子化 政务服务 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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