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庄子祠堂装饰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贾庄子祠堂装饰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受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贾庄子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天津博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对贾庄子祠堂装饰改造工程项目组织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贾庄子祠堂装饰改造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BNZB-2018-A-005
二、项目内容
1.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招标。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造价为86.497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开标当日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开标当日近三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
8.项目经理:一名,要求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须提供任命书;
以上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其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9.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有效的供应商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如法人代表不能亲自参加开标会议,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受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
10.供应商在本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辅助材料均须为中国境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如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则须使用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需提供承诺书;
1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年12月8日至2018年12月14日出售招标文件,每日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博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高科技产业园区鑫茂科技园军民园7-C-501)获取。
3.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投标人须携带移动存储设备获取招标文件(或以邮件形式发送);
(2)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的售价:每包售价5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登记且交费购买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0日下午14:15时
2. 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2月20日下午14:30时
3. 投标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博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高科技产业园区鑫茂科技园军民园7-C-501)评标室一。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联系人:庞老师
2. 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贾庄子村村民委员会
2.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贾庄子村
3.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韩老师 ***-********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博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华苑高科技产业园区鑫茂科技园军民园7-C-501
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384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bona@bona-tender.cn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贾庄子村村民委员会、天津博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 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17200元,计人民币壹万柒仟贰佰元整。
(2)缴纳方式:电汇。(汇款账户必须是对公账户,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名称及编号)
汇款信息:
户名:天津博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西湖道支行;
行号:********9080
(3)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人最迟应在2018年12月18日下午16:00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天津博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在规定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账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4)供应商须携带加盖公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于开标之日前到天津博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保证金收据。未按时领取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中标单位可携带保证金收据原件以及开票信息,来我公司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以支票形式退还)
(6)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原件、开票信息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招标代理留存)到我公司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以支票形式退还)
2. 代理服务费
汇款信息:
收款单位:天津博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行号:********0022
注:汇款时请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等相关事宜请咨询采购代理机构财务。
采购代理机构财务电话:***-********
2018年12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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