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局关于执法勤务装备采购的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局关于执法勤务装备采购的招标公告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执法勤务装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执法勤务装备采购
批准文件编号:********35
采购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
1 | 防护防暴装备 | 1 | 1 | 74272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18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4、投标的部分产品(防弹衣、防弹头盔和防刺服)具体公安部安全及警用电子产品检测中心或中国兵器装备特种产品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5、投标人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 6、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财购[2016]1336号)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或已移除)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或已移除)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没有被列入(或已移除)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否则视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七层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www.hhgp.gov.cn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4、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必须与参加开标会的人员一致) (2)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行许可证; (3)提供防弹衣、防弹头盔和防刺服检测报告; (4)提供近1年(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三表一附注及审计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审计人员的资格证书)或近1个月有效的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代理机构提供格式);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及信用记录查询网站截图; (7)投标人信息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报名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复印件需胶装成册,资料不齐全不予接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0日 下午 02:30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七层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0日 下午 02:3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七层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七层
邮政编码:010070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138*****859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邮政编码:010070
联系人:冯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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