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亚高原体育基地游泳馆、综合训练馆(PPP)采购项目
普洱亚高原体育基地游泳馆、综合训练馆(PPP)采购项目
普洱亚高原体育基地游泳馆、综合训练馆(PPP)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各供应商:
本招标项目普洱亚高原体育基地游泳馆、综合训练馆(PPP)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简称:PPP)实施方案编制,通过了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普洱市人民政府批准普洱亚高原体育基地游泳馆、综合训练馆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实施方案(普政复〔2017〕14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件的规定,现对普洱亚高原体育基地游泳馆、综合训练馆(PPP)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人为普洱市文化体育局,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普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就本项目进行投标。
1.项目概述
1.1项目名称:普洱亚高原体育基地游泳馆、综合训练馆(PPP)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PC〔2018〕CS010号
1.3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1.4资格审核方式:资格后审
1.5 项目授权主体:普洱市人民政府
1.6 项目实施机构及集采机构:
实施机构:普洱市文化体育局
集采机构:普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背景: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交往的日益深化,体育发展规模水平逐渐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一项重要标志,成为国家之间外交和文化交流的重要手段。普洱亚高原体育基地为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发改委《关于中国云南高原体育基地发展规划的批复》(云发改社会〔2013〕1923号)文件中,列为全省优先建设的体育基地。普洱游泳馆游泳馆、综合训练馆PPP项目是普洱亚高原体育基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点项目,也是普洱市历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呼声较高,反映较强的民生工程项目,是文体产业与旅游产业、休闲度假养生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普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组建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2017年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加快推进普洱亚高原体育基地游泳馆建设,并要求加快组织实施。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属普洱市亚高原体育基地组成部份,主要建设内容为游泳馆和综合训练馆。
(1)游泳馆主要建设内容:主体规模10350平方米,室外附属工程及道路3000㎡,绿化1500㎡,原有建筑构筑物拆除及搬运7000m3;
(2)综合训练馆主要建设内容:建筑层数为地上三层,建筑面积9400平方米。包括篮球、羽毛球、乒乓球、门球、健身房等赛训场馆和沐浴、更衣、厕所、广播用房、运动员用房等辅助用房。
(3)运营内容包括:项目公司负责游泳馆主体建筑、附属工程,室外道路及绿化日常管养,综合训练馆篮球、羽毛球、乒乓球、门球、健身房等赛训场馆和沐浴、更衣、厕所、广播用房、运动员用房等辅助用房的日常运营管养及大修等维护。负责组织和运营训练竞赛所需的设备、场馆。每年负责组织运营不低于10次的体育赛事。负责组织运营体育场馆部分设施的临时租赁管理。
2.3建设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
2.4技术标准:工程建设必须符合国家、云南省、普洱市颁布的关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管理办法,并一次性通过验收。
本项目运营期的运营维护必须满足《公共浴池水质标准》(CJ/T325-2010)《游泳池水质标准》(CJ244-2007)《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范》(CJJ122-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和《云南省城镇排水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J11991-2012)等规定,以及国家、云南省、普洱市的其他行业规范。
本项目合作期满时,项目公司应将本项目的全部资产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并且应根据(PPP)合同的约定,做好移交前的项目设施恢复大修、技术转让、人员培训等工作,保证政府方指定机构能够顺利接收项目资产并继续运营。同时社会资本必须做好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保证项目资产持续可用。
2.5投资规模:普洱亚高原体育基地游泳馆、综合训练馆含土地价值的估算总投资为18042.17万元,其中:游泳馆12899.67万元,综合训练馆5142.50万元,游泳馆用地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450万元。由于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根据投资进度测算,建设期利息共计1099.85万元。调整后估算投资19592.02万元。
3.采购需求
3.1项目采购范围:普洱亚高原体育基地游泳馆、综合训练馆项目的投融资、施工、采购、运营管理维护和移交工作。(具体详见第六章 采购需求)
3.2采购办法:竞争性磋商
3.3项目运作模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3.4项目合作期限:13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0年。
3.5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3.6项目投融资方案
(1)为增加项目融资的可获得性,本项目项目资本金为6000万元,其中:政府出资1200万元,社会资本方出资4800万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1500万元,持股比例为政府方20%,社会资本方80%。
(2)除项目资本金及政府专项资金外的资金缺口部分由项目公司筹集。
(3)政府不为融资提供增信、担保等。如有需要,项目公司以项目建设融资为目的,可以进行质押,但必须事先取得政府方的书面同意。
(4)合作期内,若项目获得国家、省级、市级的奖励或补助资金,或者争取到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归政府所有,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可抵减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4.2根据项目特点,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还需要具备具体条件如下:
4.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的企业,具有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体育场馆的能力。
4.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未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2.3财务状况(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每年财务状况良好,联合体牵头人资产负债率≤95%,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2.4投融资能力(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要求联合体中一方具备以下条件即可):
(1)具有A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证书;
(2)出资能力证明:能提供有效的银行存款余额;
(3)供应商在国家信用公示系统中打印的企业信用报告,显示其无违约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报告可为网络打印件,时点在距开标前1个月内。
4.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施工资质: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钢结构专业承包壹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项目经理要求: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为壹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同时近五年具备至少一个房屋建筑工程或体育场馆投融资或施工或运营维护等的相关业绩。
4.2.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含)3家,由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组成,应体现投融资、建设、运营优势,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在项目公司中控股,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响应文件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5)在中标(成交)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4.2.7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3年至今)供应商至少具有在中国境内3个单项合同额0.6亿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大型体育场馆投融资或施工或运营或PPP模式的项目业绩。证明文件以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供应商若为联合体,业绩可以累加。
4.2.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2.9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3其他要求
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但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参加本次投标。
5.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6. 报名及磋商文件的领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7日8时30分至2018年12月21日17时00分,登录“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pesggzyjyxxw.com/)”网上,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审核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CA密钥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4175窗口(普洱市思茅区北部区新政务服务大楼4楼)办理。(CA办理联系电话——座机:****-******* 移动座机:157*****011)
如供应商已具有云南省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
6.2 供应商须取得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密钥,在获取时间内凭CA密钥登录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每个项目所含格式(.zczb)的磋商文件及资料。
项目基础资料提供电子版。本项目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6.3投标报名及磋商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8时30分至2018年12月21日17时00分,供应商逾期或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下载免费。
6.4获取磋商文件后,供应商请到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6.5★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见本公告4.1条款)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递交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下午14时30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26日下午15时(北京时间)。地址: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5开标室(普洱市思茅区北部区新政务服务大楼4楼)。
7.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7.2.1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pesggzyjyxxw.com/,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响应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7.2.2现场递交:网络递交响应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响应文件的光盘1份,纸质文件4份。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光盘),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3 本项目为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项目,评标时将采用电子评标。
7.4电子响应文件必须使用本磋商文件要求的专用电子文件编制工具进行编制。
7.5★请供应商务必携带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服务系统成功打印回执”、“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保证金收据打印回执”到开标现场。
7.6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普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不提供电子标响应文件制作、上传等咨询服务。供应商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等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400-9687-998 地址:普洱市新政务服务中心4楼 403室。或者请到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http://www.pesggzyjyxxw.com/)点击【在线培训】按钮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的学习。
7.7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普洱市文化体育局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滨河路10号普洱文化中心
联 系 人:徐昱,联系电话****-*******
集采机构:普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石龙路5号
电话:****-*******
传真:0879-216048
2018年12月
特别提示
1、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首先通过“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pesggzyjyxxw.com/)”网站进行注册,然后按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及下载专区)公共资源项目CA办理流程准备齐注册资料,最后到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4175窗口(普洱市思茅区北部区新政务服务大楼4楼)办理 CA密钥,完成注册。
请您在办理数字证书前先确认已具备或了解如下相关资料:
(CA窗口联系电话——座机:****-******* 移动座机:157*****011)
1.1公司营业执照
1.2公司开户许可证
1.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需加盖公司章!
1.5《企业证书申请表》;
1.6《企业电子公章申请表》;
1.7《个人证书申请表》;
1.8《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申请表》;
2、响应文件制作
2.1、供应商通过“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pesggzyjyxxw.com/)”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及下载专区):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压缩文件下载”等。
2.2、供应商凭CA密钥登陆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每个项目所含格式(.zczb)的磋商文件及其他附件(doc.)。
2.3、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
(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zctb 格式),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pesggzyjyxxw.com/)”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
(2)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光盘介质),密封提交。
2.4、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pesggzyjyxxw.com/)” 网站提供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2.5、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左侧栏目“封面”、 “报价表”制作完成后须加盖电子签章(包括企业电子签章和个人电子签章);左侧栏目“投标正文”中的以下内容:响应文件商务部分格式、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格式按格式要求须电子签章(包括企业电子签章、个人电子签章),并将扫描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报告、纳税凭证等)电子签章(企业电子签章)。
2.6、磋商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文件被拒绝的风险。报价表,须严格按照格式编辑,并作为电子开评标系统上传的依据。
2.7、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将拒收。
2.8、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人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zctb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密钥。
3、澄清与变更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集中采购机构将通过网站“变更公告”和系统内部“答疑文件”告知供应商。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磋商文件和答疑文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
4、因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5、★普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不提供电子标响应文件制作、上传等咨询服务。供应商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等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400-9687-998 地址:普洱市新政务服务中心4楼 403室。
注意事项
各供应商:
为遵循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你单位代表出席开标会时,须携带如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若由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的)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若由委托代理人递交响应文件的)。
注:若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各方可授权牵头单位中的同一人为委托人。
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若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施工方提供);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由联合体中施工方提供);
6.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和职称证书(原件);
7.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提供);
8.存储电子响应文件的光盘1份(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9. ★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保证金收据打印回执(加盖公章一份);
10.★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服务系统成功打印回执(加盖公章一份);
11.纸质版响应文件4份。纸质文件应与电子光盘内容一致,并密封递交。纸质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响应文件”字样,封套还应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人全称;并标注“在2018 年12月26日 15 时00 分之前不得开启”字样(上述时间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备注: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请各供应商将以上证明文件的材料装入一个文件袋中,文件袋封面注明公司全称及所有文件名称及数量。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开标前须交工作人员核验登记,并交由评审小组审查,评标结束后退还各供应商。证明文件不全或遗漏而导致投标被拒绝的,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普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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