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金融票据中心购置金融档案用房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关于南京金融票据中心购置金融档案用房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南京金融票据中心
项目名称:购置金融档案用房项目
采购项目内容:金融档案用房
项目预算:9965万元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目前,南京金融票据中心档案库房为临时租用性质,从业务需求和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考虑,建设稳定和规范的金融档案库房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南银营发[2018]65号、南银营函[2018]12号、南银营发[2018]84号文件,以及南京市人民政府宁府办文[2018]1968号文件精神,本次采购项目为南京金融票据中心金融科技档案及相关业务用房。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南京金融票据中心当前租用的南京华裕威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库房体量较大,经测算,购买需1.7亿元,以南京金融票据中心现有资金难以购买,且该库房为工业用地,不可分割转让,不符合政府投资范围要求,整体购置该处档案库房不具备可行性。为此,南京金融票据中心成立了采购领导小组,按照档案库房建设要求先后六次实地考察、调研南京市周边工业、科技园区及商业用房情况,包括江宁区的南京未来科技城、联东U谷南京企业港、南京城际空间站、浦口区的桥林工业园区、派森科技创业产业园等地,其中工业园区及科技园区因政策原因,存在项目入住后的税收需求,税收额与购房资金挂钩,而南京金融票据中心为事业单位,业务收入为非税收入,与园区要求有矛盾。
金融档案库房要求层高3.5米以上,楼面荷载达到500公斤每平方米以上,房屋需配备货梯,大开间满足机械设备的安装及库房推车的运行。在采购小组考察调研的多个项目中,南京城际空间站为商业用房,层高4米,总建筑面积5780平方米,大开间,房屋配备货梯。开发商绿地集团可按照南京金融票据中心要求增加楼面荷载达到档案库规定标准,经改造后可作为金融科技档案及相关业务用房。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绿地集团南京峰创置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科技创新园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意见
由于南京城际空间站总投资、房屋荷载要求、项目面积、交通、项目用地属性等各方面综合条件相对更符合本项目特殊需求,且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购买库房的申请,同意南京金融票据中心使用历年上缴财政的资金结余款中的1.09亿元用于购买南京城际空间站G1幢第 2、3、4层的库房。考虑到本项目场地条件、档案库房建设标准等方面的特殊要求,以及南京金融票据中心财政资金额度、入住政策限制等因素,专家组认为:位于南京南站的南京城际空间站G1幢第 2、3、4层是本项目唯一适合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该项目采购符合有关单一来源采购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南京金融票据中心购置金融档案用房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2、专家信息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陆新亚 |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市场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凌小平 | 江苏德道天诚土地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高级经济师 |
高凯 | 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分行资金结算业务部 | 副总经理 高级会计师 |
六、公示的期限
本公示期自 2018 年 12 月 6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12日 下午5:30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七、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南京金融票据中心
联系人:翁锐
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
联系人:胡雁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南京市财政局
地址:南京市长江路66号
联系人:李霞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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