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服务中心人防设施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延期)招标公告
综合服务中心人防设施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延期)招标公告
施工招标公告(延期)
高新区施工[2010]B001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人防设施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以 津园区经发审(2007)28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滨海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受 滨海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滨海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人防设施采购及安装工程位于滨海高新区起步区(位于杨北公路与汉港公路结合部军粮城渤海石油生活基地内)。本项目总投资约50万元。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滨海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人防脚踏两用风机、过滤吸油器、战时水箱、水泵、电缆等人防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具体请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中的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20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人防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施工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报名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外地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5、正项目经理1名、安全项目经理1名,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其中:(1)正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类似工程管理经验;(2)安全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并具有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开标时提供安全项目经理证原件(安全考核合格证B本)。本项目安全项目经理可正项目经理兼任;(3)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
3.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近三年内,在市检察院驻高新区检察室有行贿受贿记录的企业无报名资格。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本项目暂不支持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到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02室 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07月0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 年06月25日9时00分 至2010 年07月01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项目建设单位: 滨海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宗国英 (印鉴)
办公地址: 滨海高新区起步区
邮政编码: 300301 联系人: 王秀强 电话: ***-********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刘学玲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邮政编码: 300060 联系人: 李云飞、刘永青、杨海明 电话: ********
传 真: ********
日期:2010 年06月 25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高新区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
电话: ******** 传真: ******** 电子信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海泰大厦四楼
受理负责人: 陶维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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