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道路清障车征集供应商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道路清障车征集供应商公告

  我中心拟在近期采购道路清障车一批,凡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供货能力的厂家或经销商均可在2005年3月17日前与我中心联系:
  ⑴清障车选用摩托车平台加拖车托臂型,底盘用采用国家定型的二类原装底盘(三吨)。
  ⑵拖臂要具备全自动功能,自动抱轮胎装置。
  ⑶有装载多台摩托车及拖车的功能,摩托车能装5辆以上,拖汽车能力达3吨以上。
  ⑷车辆要有原装空调,发动机动力强大具有涡轮增压系统。
  ⑸全车所有金属部件一定要经过电泳、喷丸等高度防腐处理,以保证在沿海地区使用的防腐及不影响钢材质量的要求。
  ⑹供应商是专业生产清障车的企业或有(直接)授权代理商,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
  ⑺供应商要深圳及驻点技术及维修服务人员,能在3小时内随时随地跟踪服务。保证车辆任何时候都能正常使用。
  ⑻供应商要达到在深圳地区清障车销售量达50台以上。在广东地区及各省市的的交通部门及高速公路等专业使用清障车的部门明确相应资料长期使用。
  ⑼供应商应提供包牌供货方式,即总价中要包含车辆购置税和车管所上牌办理的费用。
  ⑽供应商必需在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交车及上牌手续。
  ⑾供应商协助我局进行验收、安装、培训等工作。
  ⑿供应商提供车辆质保期一年,保修期三年。(售后)
  请附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合法的代理或经销资格的证明文件等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及产品图片资料、已公开的最新报价单等。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财政大楼213室
  电话:(0755)****************
  传真:(0755)********
  联系人:曾先生
  邮编:518172
  网址:http://longgang.gd.chinaecai.com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五年三月十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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