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北部新城建设推进办公室试点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房屋租赁采购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北部新城建设推进办公室试点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房屋租赁采购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单位、个人:

成都市金牛区北部新城建设推进办公室关于“试点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房屋租赁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成都市金牛区北部新城建设推进办公室

二、采购项目名称:试点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房屋租赁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况

2018年9月28日,商务部等七个国家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的函》(商贸函〔2018〕631号),成都国际商贸城正式获批第四批国家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按照要求,试点市场所在市(区)政府要加强属地管理和综合管理,依托电子口岸平台,建立涵盖市场采购贸易各方主体和贸易全流程的市场采购综合管理系统,作为实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必要条件。试点综合服务中心是各相关部门派驻人员为试点各方主体服务的重要窗口,是完善的市场采购综合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成都国际商贸城作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的承载地,为了更好服务于试点经营主体,实现备案、通关、税收、结汇等业务的快速办理,为商户提供一站式外贸政务服务和全流程外贸综合服务,建议在试点区域(成都国际商贸城)建设试点市场综合服务中心,设立商务、市场监管、税务等多职能部门综合服务窗口,并由相关部门派驻人员,开展经营户、企业备案登记、政策咨询、外商服务、市场导购等工作。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专家意见):

1、国际商贸城占地较大,项目总规划用地近2000亩,该办公地点位于整个商贸城的核心位置。

2、该试点工作主要是为商贸城商户服务,国际商贸城电子商务大厦能够最大限度方便商户前来办理各项事务。

3、国际商贸城电子商务大厦是周边唯一能够提供大量配套服务的场所,如停车、餐饮等。

综合以上内容,国际商贸城电子商务大厦是唯一能满足本次试点综合服务中心办公要求的场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五、拟定供应商:伊厦成都国际商贸城股份有限公司

六、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同级财政部门或采购人提出意见。

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联系人:文老师 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

标签: 房屋租赁 综合服务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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