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3号线运营办公场所家电、床上用品、窗帘、办公家具招标公告

轨道交通3号线运营办公场所家电、床上用品、窗帘、办公家具招标公告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南宁市轨道交通3号线运营办公场所家电、床上用品、窗帘、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A分标:NNGD-YYBGWZ-201801

B分标:NNGD-YYBGWZ-201802

C分标:NNGD-YYBGWZ-201803

D分标:NNGD-YYBGWZ-201804

项目名称:南宁市轨道交通3号线运营办公场所家电、床上用品、窗帘、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交货地点:轨道安吉综合基地、屯里车辆段、心圩车辆段及3号线正线各站点(由于轨道3号线开通前心圩车辆段及3号线沿线各站点电梯不具备使用条件,请投标人统筹考虑运送方式及费用)。

2. 资金来源

企业筹措,资金已落实。

3.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总控制价*******.00元(A分标:368490.00元,B分标:684370.00元,C分标:761300.00元,D分标:*******.00元)。

4. 招标范围

A分标:微波炉95台,冰箱50台,洗衣机8台,饮水机221台,落地式电风扇177台,空调电风扇6台,碎纸机83台,暖风扇2台,空调4台,电熨斗3台,消毒柜8台。详见《用户需求书》。

B分标:床单380张,被套380张,枕套380个,冬被190张,夏被190张,枕芯190个,护垫190张,粽垫190张,凉席190张,蚊帐190副,蚊帐架190副,浴巾190条,面巾190条,漱口杯190个,脸盆190个,水桶190个,不锈钢杯架80个,毛巾架80个,挂衣钩80个,电梯地垫10块,迎宾地毯2块。详见《用户需求书》。

C分标:卷帘6500m2,布料4500m,轨道2100m。详见《用户需求书》。

D分标:沙发套装5套,中层班台8套,中层椅子8张,小型班台27张,1.4米*1.4米卡桌242张,职员椅子358张,工班长铁质条形桌142套,工班长椅子112张,工班铁制条形桌577张,工班椅子579张,大班椅子10张,培训桌子150张,培训椅子180张,铁皮文件柜429组,木质文件柜8组,保险柜26个,更衣柜621组,折叠椅子120张,茶水柜54个,钥匙柜71个,站长专用柜22个,站长办公桌22套,长条凳50条,站厅传单展示架44个,钱箱货架柜22个,点钞室铁预制票柜22个,储物柜44个,铁架床32个,行车公寓2.0米*1.2米床铺160套,行车公寓椅子160套,更衣镜59面,折叠床135张,司机公寓桌子160套,培训折叠椅子40张,大型会议桌(9米)8套,大型会议桌(6米)1套,小型会议桌(4.8米)15套,小型会议桌(3.2米)24套,会议椅子458张,不锈钢会议椅230张,塑料凳930张,单人椅60张,不锈钢茶水柜2组,玻璃文件柜103组,大型不锈钢熨衣台3台,3米电动实木餐桌1张,4人餐桌80套,实木餐椅26张,茶水柜1组。详见《用户需求书》。

5. 交货期要求:

A分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接到采购人的发货通知之日起 20天内交货并安装完毕,交付使用。

B分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接到采购人的发货通知之日起 20天内交货完毕,交付使用。

C分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接到采购人的发货通知之日起 20天内交货并安装完毕,交付使用。

D分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接到采购人的发货通知之日起20天内交货并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本分标分批次交货,采购人分批次签发发货通知。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所投对应分标的采购内容;

6.2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A分标: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境内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家电供货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B分标: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境内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床上用品供货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C分标: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境内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窗帘供货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D分标: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境内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办公家具供货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备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应体现业绩要求内容。

6.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较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6.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5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发售时间:2018年12月7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12月18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7.2、发售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延长线(茅桥路2号)润华四季大酒店3楼(从观光电梯上)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7.3、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不代办邮购,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属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A分标:7000.00元,B分标:12000.00元, C分标:15000.00元,D分标:9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专用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

开户名称: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南湖支行

银行账号:8000 5285 7655 557

注:投标人必须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方可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9.1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8年12月28日9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开标大厅(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延长线(茅桥路2号)润华四季大酒店3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9.2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2月28日9时00分,在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开标大厅(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延长线(茅桥路2号)润华四季大酒店3楼)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延长线(茅桥路2号)润华四季大酒店3楼

邮 编:530022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陈工、何工

联 系 人:陈琴

电 话:0771- ***********-*******

电话:****-*******

传 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zhgxfgs@163.com



标签: 办公家具 窗帘 床上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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