喇家遗址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及管理生活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喇家遗址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及管理生活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喇家遗址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及管理生活用房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喇家遗址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及管理生活用房建设项目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社会【2016】804号、东发改社会【2018】66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东市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喇家遗址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及管理生活用房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皓鼎(QH)*******
2.3建设地点:民和县官亭镇
2.4建筑内容及规模:游客接待中心及附属设施,员工宿舍和附属用房,生态停车场,钢筋混凝土化粪池一座。
2.5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示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文物修缮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近三年具有仿古或文物修缮工程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3省外企业提供完整的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于2018 年12 月 8日至2018年12月 12日,每日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在青海皓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4号写字楼35楼8号房)现场确认。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费另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28日 9 时 30 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自己的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非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二副。
5.2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海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3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市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皓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南川西路76号万达4号写字楼35楼8号房
联系人:卫女士
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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