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电梯招标公告

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电梯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就电梯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05]030号

  二、招标项目:载客、载货兼消防电梯3台,中国大陆区域内注册、生产的名优中外合资、国外独资电梯;投标人所选产品应在河南省内或省外主要大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天津、西安等)有不少于三家且使用三年以上(层站数不低于9层)的用户,并被用户公认质量、售后服务满意的;产品主要构件配制科技含量是国际、国内最前沿技术,被用户证实是成熟的,且有国际认定、用户满意的质量承诺;产品配制功能齐全,必须满足有关行业具体要求,具有功能变化升级功能和远程控管功能。(详见招标文件)

设备名称

载客电梯

载客兼消防电梯

载客兼载货电梯

数量

1台

1台

1台

额定载重量

1000kg

1000kg

1600kg

额定速度

1.5 m/s

1.5 m/s

1.0 m/s

基站

一层

一层

一层

层站数

9层

9层

9层

开门方式

中分式

中分式

双折左开门

井道尺寸(宽*深)(mm)

2200mm×2200mm

2200mm×2200mm

2850mm×2420mm

底坑深度(mm)

1550mm

1550mm

1550mm

服务层层高

1—3层4.5m;4—8层3.4m;9层4.5m

电源

~380V 50HZ

  上述项目包括设备制造、运输、保险、装卸、吊装、脚手架、安装、校验、调试、检测检验合格、施工配合、安全设施、操作培训等。

  项目地址:洛阳新区。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大陆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生产商或生产商的唯一代理商,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具备电梯安装二级资质;且2004年产品销售收入达1.5亿元(含1.5亿元)以上(需提供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查或出具证明的2004年度财务报表);

  2、投标人是唯一代理商的必须提供生产商的授权证明原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具备相应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保养资格;

  3、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书或安全认可证书,具有相应产品的鉴定证书;

  4、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安装、维修保养的经验;

  5、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

  6、在郑州市或洛阳市有生产商授权的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

  7、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8、已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9、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份(人民币)。本次招标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05年3月2日起至2005年3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5年3月22日上午9:0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大厅。

  地址:洛阳市财政局三楼320室(洛阳市九都路39号)

  联系人及电话:司先生 王先生 ****-******* *******

  七、户名: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洛阳市商业银行高新支行

  账号:****************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5年3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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