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城县财政局黎城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2019年度通用设备类协议供货供应商资格预入围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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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黎城县财政局的委托,对黎城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2019年度通用设备类协议供货供应商项目进行资格预入围征集,兹邀请各申报供应商参与报名。

一、项目编号:黎政采〔2018〕TYXY-A1-1

二、项目名称:黎城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2019年度通用设备类协议供货供应商资格预入围

三、通用设备品目分类:

第一类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类:服务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掌上电脑、平板式微型计算机、其他计算机设备、路由器、交换设备、其他网络设备(不包含通信网络设备)、信息安全设备、终端设备、存储设备、输入输出设备、机房辅助设备、基础软件、支撑软件、应用软件(包括通用软件和行业应用软件)、其他计算机。

第二类办公设备类:复印机、投影仪、投影幕、多功能一体机、照相机及器材、电子白板、LED显示屏、触控一体机(含室内外触摸屏)、刻录机、文印设备、销毁设备、打字机、其他办公设备。

第三类电器设备类:电源设备(含不间断电源UPS)、制冷电器、空气调节电器;

第四类电视、视频设备类:电视机、录像机、通用录像机及摄录一体机;

第五类办公消耗品类:复印纸。

注:1、以上范围内的货物实行协议供货管理,单次或批量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下采用协议供货方式采购,2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采购业务不在此范围内

2、所投报内容必须完全响应上表所列示内容。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同时须严格按照《黎城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暂行标准》办公设备设置标准的规定提供货物。

3、对协议供货中通用设备类货物的价格依据中央政府采购网—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zycg.gov.cn)公布的中央国家机关信息类产品目录执行,其他未收录在中央国家机关信息类产品目录内的协议供货类产品可参考苏宁易购、国美在线、京东商城及京东自营网站当期销售价格执行,并给予采购人适当优惠,同时逐步实行协议供货商备案制管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资格评审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要求为准。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时与采购人具体协商。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参与报名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所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山西、长治、黎城县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3、在黎城县范围内有一定的经营场地、销售与技术支撑服务机构,具有良好的本地化服务能力,能为采购人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报供应商。

5、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政府机关事业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88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18】73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18】80号)等。

六、通知书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4日

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黎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申报供应商获取通知书时须携带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证明复印件,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审委员会评审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评审时间及评审地点(即报名截止时间及报名地点)

1、评审时间:2019年1月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2、评审地点:黎城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

3、送达响应文件时报名供应商法人代表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非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

4、请报名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申报供应商代表届时出席开标仪式。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采机构:黎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黎城县河下东街101号

项目联系人:李宣丽

联系电话:****-*******

黎城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2月07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标签: 入围 供应商 协议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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