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救灾物资储备库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民政局救灾物资储备库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德令哈市民政局采购救灾物资储备库设备项目(二次)
竞谈公告
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德令哈市民政局,对德令哈市民政局采购救灾物资储备库设备项目(二次)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采购项目名称 | 德令哈市民政局采购救灾物资储备库设备项目(二次) |
采购项目编号 | 首信竞谈(货物)2018-107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40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法人资格(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凭证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经信用中国(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
谈判公告发布时间 | 2018年12月07日 |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2日上午(9:00-12:00)至下午(14:30-17:30)(午休、节假日除外)。 |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 |
谈判文件售价 | 5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 德令哈市天峻西路东方凯悦大酒店9楼910室 |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1.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应出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开户银行许可证; 以上资料,请投标人自备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8年12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谈判时间 | 2018年12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谈判地点 | 德令哈市天峻西路东方凯悦大酒店9楼开标室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单位:德令哈市民政局 联系人:祁先生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晏璐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88@qq.com 联系地址:德令哈市天峻西路东方凯悦大酒店9楼910室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青海银行海西分行天峻西路支行 |
收款人 | 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
银行账号及行号 | 账号:170*****00126005 行号:********2173 |
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 | 监督单位:德令哈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
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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