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评估费之2019年度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入围 招标公告

土地评估费之2019年度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入围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土地评估费之2019年度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入围招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a)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符合项目要求的经营范围;(b)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已完成向工商登记所在地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土地估价机构备案的证明材料;;(c)投标人须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能力和经验;(d)近三年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e)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土地评估费之2019年度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入围招标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土地评估费之2019年度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入围招标项目,服务机构数量:6家,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要求”

5、交付地址:上海市普陀区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7、采购预算金额: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12-07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12-14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若投标人未完成三证合一手续,则须另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已完成向工商登记所在地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土地估价机构备案的证明材料;(3)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结果截屏。另外,供应商须于2018年12月14日下午14:00-16:00时(北京时间)携带上述资料原件至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五号楼A座4楼412会议室(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现场验证并提交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若递交资料的人员为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时,须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验证合格完毕,即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12-07 16:00:00至2018-12-14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资格,逾期未按规定进行现场验证的供应商,其网上报名将视为无效。所有供应商的报名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将由评标委员会最终确认。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12-29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12-29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412室

2、开标地点: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412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开标时,投标人委派代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并签到,并携带投标人网上投标回执(加盖公章)原件、无疑问涵原件(加盖公章)以及投标人委派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若由法定代表人其授权委托人出席的,则应当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另外,投标人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时,应携带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笔记本电脑以及无线上网设备。

六、

七、其他事项

若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需要提出澄清问题的,应于2018年12月14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通过书面传真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集中采购机构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统一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若潜在投标人单位对招标文件无疑问则须在澄清问题截止时间前以传真形式向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递交无疑问函(签字并盖章),且须将无疑问函原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5楼地址: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
邮编:200333邮编:200333
联系人:仲芷萱联系人:罗奕婷
电话:********电话:********
传真:*********7501传真:********-613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介机构入围 土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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