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食堂原材料招标公告

学生食堂原材料招标公告

广西大通建设监理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平果高级中学学生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编号:GXDTCG-2018-002-NN)

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大通建设监理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平果高级中学的委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对平果高级中学学生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平果高级中学学生食堂原材料采购

二、项目编号:GXDTCG-2018-002-NN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数量及预算金额等:(质量要求详见第二章《项目要求及货物需求一览表》)

分标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需求量

备注

一分标

1

猪精肉

45000

猪肉鲜红、有弹性、刮毛干净、没有红斑,无搭配泡囊肉和碎肉,是当日宰杀的,经检疫部门检验合格的新鲜猪肉。

2

五花肉

16000

3

直骨

7000

4

同骨

4000

5

猪肝

45000

6

猪脚

7000

7

猪舌头

7000

二分标

8

冻鸭脚

12000

包装无损坏,食品没有紫红斑。

9

冻鸡脚

8000

三分标

10

水盘鸡(鲜鸡)

89000

果场鸡鸡肉鲜黄、有弹性、拔毛要干净,鸡皮没有紫红斑,无鸡头和鸡屁股。

11

水盘鸭(鲜鸭)

23000

养了90天及以上的鸭,鸭肉是当日宰杀的。

四分标

12

鸡蛋

1300

新鲜白皮蛋,8号蛋,一箱有12托,共360个。

五分标

13

食用油

1600

金家22L/件

六分标

14

大米

350000

当年的晚稻米,颗粒大、纯白、大小均匀,非粮站米,最好本地有加工场。

七分标

15

青菜(大白菜、空心菜、中花)

128000

豆角、四季豆、青椒、扁菜、酸菜、冬瓜、甜笋、茄瓜、葫芦瓜、香芹、西芹

16

其它配菜

约60000

17

土豆

32000

18

黄瓜

18000

19

胡萝卜

8000

八分标

20

鸡米粒

300

21

无骨鸡柳

300

22

卡兹脆鸡排

300

九分标

23

块煤

500

云南普阳,6000卡

十分标

24

米粉

96000

最好本地有加工场。

十一分标

25

水豆腐

40000

26

豆腐泡

7000

十二分标

27

白鲢鱼

6700

本地要有固定专卖鱼的摊点,购买哪类视季节、营养配餐而定。

十三分标

28

干粉

240

29

汤料

80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除“九分标”外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是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食品生产企业或食品经营(流通)企业。供应商在本地需具有稳定可靠的经营场所和优质的大宗食品的供应货源,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规模和仓储、运输、配送能力。

2、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如下:

(1)通用要求:

①食品生产企业须提供本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型式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②食品经营(流通)企业(含经销商、代理商、个体工商户)须提供本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及所供货食品的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型式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

(2)一分标、二分标、三分标、八分标、十二分标(肉类)附加要求:

①食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或农民个人身份证)、产地证明、提供检疫合格证明、肉类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②食品经营(流通)企业(含经销商、代理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农民个人身份证)、产地证明、检疫合格证明、肉类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

(二)九分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是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煤炭生产或经销资质,所供货物质量及规格须符合现场使用要求,并保证可以及时送货。

2、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如下:

①煤矿生产单位须提供本企业的《营业执照》。②煤炭经销商须提供《煤矿销售委托证明》及煤矿生产单位的《营业执照》。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民政部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财综【2016】54号)、《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4】96号)、《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19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12月12日起至2018年12月18日止(工作日),(每天8:30-12:00,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大通建设监理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科园大道33号盛世龙腾A座13楼1312室)。

3、招标文件售价:工本费每套售价250元,文件售后不退,不发放文件电子版,不代办邮寄。

4、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时);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有效的资格证书副本;5、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有);6、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如有);7、有效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如有);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与上述书面声明一并提交)。(上述报名资料均为复印件,所有报名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被拒绝。已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各分标

供应商应于2018年12月27日17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交至广西大通建设监理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分标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户名:广西大通建设监理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高新支行

帐号:****************292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供应商应于2018年12月28日下午15时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平果县教育局四楼录播室(平果县铝城大道东段体育馆旁),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2月28日下午15时00分在平果县教育局四楼录播室(平果县铝城大道东段体育馆旁)开标。

十一、代理业务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大通建设监理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科园大道33号盛世龙腾A座13楼1312室

项目联系人:陆工、许工、凌工联系电话/传真:****-*******

十二、网上查询地址:。

广西大通建设监理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原材料 学生食堂 咨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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