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公告:长春市南关区建设工程-昆明街道路工程(02标段路灯工程)招标

二次公告:长春市南关区建设工程-昆明街道路工程(02标段路灯工程)招标

招标编码: ****************bd002
建设单位: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二次公告:长春市南关区建设工程-昆明街道路工程(02标段路灯工程)
招标代理单位:
施工现场状况:
工程地点:该项目位于长春市南关区,起点清真寺西胡同,终点东九条。
总投资(万元):0年度投资(万元):0
结构类型:其他建筑面积:0
地上层数:0地下层数:0
发包方式:
招标范围: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长春市南关区,起点清真寺西胡同,终点东九条。建设规模:02标段:路灯23盏,固定发包价:20.5424万元。计划工期:02标段: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5月31日。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等全部内容。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9-01-03 00:00:00.0 至 2019-05-31 00:00:00.0
投标企业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级别:二级及以上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12-05至 2018-12-11每天9点至16点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投标报名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5日至 2018年12月11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9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市政务中心b区二楼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部报名。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2份(1份交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份交到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上城财富源b座418室)
招标联系人: 孙星联系电话: 139*****304
报名截止日期:2018-12-11网上报名截止日期:
公告说明:长春市南关区建设工程-昆明街道路工程 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招标编号:bjyq*******-21.招标条件本项目长春市南关区建设工程-昆明街道路工程(02标段路灯工程)二次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7]217号文件、长发改审批字[2017]38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绿化工程、路灯工程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建设工程-昆明街道路工程(02标段路灯工程)二次项目编号:bjyq*******-22.2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长春市南关区,起点清真寺西胡同,终点东九条2.3建设规模:路灯23盏,固定发包价:20.5424万元2.4 计划工期:2019年1月3日至2019年5月31日2.5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等全部内容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要求: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近三年(2015年7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3.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7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同类或类似于本项目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业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不作为否决条件)。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①2015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17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3.5外埠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入吉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成功后方可参与投标。外埠企业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亦需符合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规定。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9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未经招标人同意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违反本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3.10 企业出具被授权人的在职证明书,提供近期连续至少六个月(2018年01月至2018年06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参加开标活动和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须与投标报名、投标文件人员一致。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3.12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3.13(2018年01月-2018年06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18年01月-2018年06月)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的证明材料。3.14 参建单位应执行《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规定,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5日至 2018年12月11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9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市政务中心b区二楼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部报名。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2份(1份交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份交到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上城财富源b座418室):(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证书;(5)外省企业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复印件。4.2报名成功后,投标人须持《现场投标报名确认单》以及报名时上述证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1份,到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上城财富源b座418室)购买招标文件。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图纸5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8日9点30分。地点为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取消其1年内参加我市国有投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列入不良记录。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上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7.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采用资格后审,随机抽取方式定标。所有通过第一阶段评审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3777号联系人:程工电话:138*****456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上城财富源b座418室邮编:130000联系人:孙女士电话:139*****30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电话:********2018年12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路灯工程 道路工程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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