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后山核心区彩化招标公告

宁南县后山核心区彩化招标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宁南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宁发经规划[2018]8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宁南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宁发经代理比选备案[2018]14号。

2.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宁南县林业局
2.2 建设地点:宁南县披砂镇、景星镇境内的后山
2.3 项目规模:人工彩化造林,提升森林质量及附属设施建设。其中,彩化人工造林:宜对后山核心区宜林荒地进行彩化人工造林,造林设计总面积3544.8亩,彩化造林有效面积2370.0亩。附属设施建设:依据项目建设区实际情况,本项目需在后山工程实区域内“新修+改造”一条护林防火通道,总长度7.09千米;为便于施工和管理,需要改造一条总长2.184千米兼顾护林防火隔离功能与生产物资运输简易便道相结合生产便道;为便于施工和管护,在项目区修建生产管理步道4.875千米,安装灌溉主、支管道17.02千米。同时根据建设资金来源组成,按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的相关要求,在造林区修建项目标志碑一座。
2.4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12月
2.5 项目总投资:4849.70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2018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2018年森林植被恢复费资金。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4849.7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作要求。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0至3个)园林绿化(含景观)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80%(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申请人可在川报网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2月07日09时30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自愿报名。
4.2 比选技术服务费200元。

5.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5.1 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凉山州公共交资源中心(马水河街5号)。
5.2 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评审和随机选择

6.1 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档)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通过川报网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2 随机选择在申请人的代理申请书递交人员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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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宁南县林业局
地 址:宁南县披砂镇顺城东街91号
邮 编:615400
联 系 人:罗柽
电 话:****-*******
传 真:无

2018年12月03日(上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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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南县后山核心区彩化项目评分标准 一、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A=20分)
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数
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职称高级职称每人得分3分
中级职称每人得分2分
初级职称每人得分1分
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其他(除1外)资格(不多于3个)每人每个得分3分
二、招标代理业绩评分标准(B=20分)
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数
2008年来招标代理总业绩每个项目得分0.01分
2008年来代理的园林绿化(含景观)类
分类项目业绩
每个项目得分0.01分
2008年来代理的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金额4千万(元)
以上的每个项目得分0.002分
以下的每个项目得分0分
拟担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的,2008年来的类似项目个人业绩中标金额0千万(元)
以上的每个项目得分0分
以下的每个项目得分0分
三、代理收费标准(C=20分),最高限价: 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费标准100%
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数
申请人的代理收费得分,右边公式的M为招标代理机构的收费标准上下浮动幅度,N为本项设定的总分数计算公式为:得分(C)=(20±M×100)×2.5×N%20分
四、良好信用评分标准(D=20分)
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数
2010年来既往类似项目中,项目业主对履约情况评价为“满意”的申请人每个项目得分0.5分
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每人每个项目各得分0分
五、不良信用评分标准(E=20分)
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数
2010年来既往类似项目中,项目业主对履约情况评价为“不满意”的申请人每个项目扣分1分
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每人每个项目各扣分1分
2010年来既往项目中,监督部门对代理违法违规行为的通报、处理、处罚申请人每次扣分1分
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每人每次各扣分1分
六、细微偏差(F=0分)
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数
代理申请书有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和要求的细微偏差每处扣分0分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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