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殡葬管理所殡仪车采购项目

诏安县殡葬管理所殡仪车采购项目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诏安县殡葬管理所

乙方:常州江南厂车辆中型企业无

根据标记编号为[350624]空[TP] *******的诏安县英文英文殡葬管理所殡仪车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 ,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合同条款;

1.2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通用填空无)}} 。

2 ,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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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型产地型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添加技术新库存添加新库存型号
指标等
11-1殡仪车殡仪车国内96600483000金杯牌SY5033XBY-D4S1BH
11-2殡仪车殡仪车1国内116600116600福田牌BJ5039XBY-V2
合计:599600.00

3 ,合同总金额

3.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玖万玖仟陆佰元整(¥599600.00)。

4 ,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

4.2 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殡仪馆;

4.3 交付条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5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完全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6 ,验收

6.1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甲乙双方共同验收。

6.2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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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70中标人在货物交货并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
2三十验收合格及车辆上牌后15个工作日内

8 ,履约保证金

无。

9 ,合同有效期

/。

10 ,违约责任

/。

11 ,知识产权

11.1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双方协商解决。。

12 ,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委托代理人:
徐文萍 联系方法:18959654518
联系方法:{{(供应商联系电话(合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新闸支行账号:账号:3204010201201000009533


签订地点:常州市


签订日期:2018年12月08日

标签: 殡仪车 殡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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