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沈沟城镇段防洪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白沈沟城镇段防洪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平安县白沈沟城镇段防洪工程(一期)资格预审公告(代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平安县白沈沟城镇段防洪工程(一期)已由青海省水利厅以青水建[2010]1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安县水务局工程技术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平安县水务局工程技术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建设地点及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工程区位于平安县白沈沟乡村河段,工程防护范围涉及平安镇的沈家(西营坝)村、窑房村、杨家村、西村、西营村及县城区的部分城镇居民及乡镇企业。
招标范围:该工程防护范围分为两段。第一段阿岱高速公路大桥上游段(左岸6+980~7+930;右岸6+980~7+970);第二段南起白沈沟口兰青铁路桥出口,北至湟水河入口处,河道自然长0.64km,其中右岸0.64km(干流段桩号9+760~10+400)。左岸长0.57km(干流段桩号9+800~10+370)。修建防洪堤长度3.15公里,主堤踏步4座,退水管8座。
建设工期:一年
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合格质量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施工资质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2)具有同等规模以上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发布通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通告在《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水利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6月28日至2010年7月2日9:00~12:00,15:00~17:30前持单位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原件、法人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类似工程业绩材料(须附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已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所有报名材料须附一份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到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招标技术咨询中心(西宁市永和大厦B栋11层)报名。
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招标人:平安县水务局工程技术管理办公室
代理人: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招标技术咨询中心
联系人:赵晓莉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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