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镇区金鞍小区3号楼309号门市转让(二次) 招标公告

阿镇区金鞍小区3号楼309号门市转让(二次) 招标公告






标的概况

标的名称

新巴尔虎右旗阿镇区金鞍小区3号楼309号门市转让项目

标的编号


C****************7


挂牌起始日期

2018年12月7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18年12月20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新巴尔虎右旗阿镇区金鞍小区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

111.36平方米

套内建筑面积



土地使用权面积


使用期限



权利性质


用途



房屋结构

混合结构

所在层数

三层


房屋现状

房屋户型


房屋朝向


租赁情况

无租赁

装修情况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配套成熟,交通便利


其它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423168.00元


评估基准日

2018年6月6日


评估机构

呼伦贝尔市新北方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

380850元


委托方情况

基本情况

委托方名称:新巴尔虎右旗就业服务局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24
注册地:新巴尔虎右旗阿拉坦额莫勒镇乌尔逊大街

法定代表人:赵长寿
经济类型:事业单位


委托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呼伦贝尔市亿源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呼伦贝尔市亿源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呼伦贝尔市亿源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委托方决策文件

批复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新巴尔虎右旗财政局











特别告知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房产有《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编号:蒙(2018)新巴尔虎右旗不动产权第*******号,证载房产面积是111.36方米,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为:商服用地/商业服务,土地使用年限为2048年10月01日止。

2、房屋状态:闲置。

3、评估报告等文件在呼伦贝尔市亿源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备查。

4、如上内容均来自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司仅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交易条件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
条件


标的交割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转受让双方需自行在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分别各自进行单位注册。自行在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第三方数字认证服务企业现场分别办理各自的数字证书。转受让双方需在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网上操作完成,产权交易需资格预审的,由委托方在转让公告(文件)规定时限内,在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内委托方系统内审核意向受让方在系统内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并在系统内确认意向受让方竞买资格。合格的意向受让方按转让公告(文件)和竞价规则的规定,在意向受让方系统内进行网上限时竞价和实时查看竞价结果。

2、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要求的金额和方式将保证金交纳至呼伦贝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一旦在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系统内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或受让资料并按公告要求的金额和方式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委托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4、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至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由委托方及其委托中介机构审核。并对诚信库及电子版报名材料或受让资料相关信息、证照和资质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法定责任。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至我公司指定账户。我公司在收到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原件)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于出具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转付交易价款。

5、委托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及变更手续,受让方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权属证书所涉及的税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分别承担。

6、交房时间:交易双方签订完毕《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且受让方支付完毕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20个工作日内交房。如逾期交房,每逾期一天,委托方须向受让方承担成交价款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返还全部交易价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并赔偿损失。

7、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委托方承担,标准以交易双方认可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为依据或双方协商确定,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8、委托方承担交房前因使用该标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

交易指南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乙方操作手册》的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竞买报名

报名时间

2018/12/07至 2018/12/20

报名手续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9万元
保证内容:

1、竞价保证金必须从意向受让方基本账户转出(意向受让方诚信信息库内录入的基本账户)。意向受让方必须将竞价保证金在公告期截止前缴入本项目公告指定的保证金缴纳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账户和到账时间交纳的保证金将视为无效。

2、意向受让方如采用担保公司保函形式递交竞价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应开具金额与竞价保证金金额一致的担保公司保函,保函应由呼伦贝尔市域内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原件与纸质报名资料一同递交。

处置方式:

1、确定最终受让方后竞价保证金由转让方在平台系统内办理退还,平台系统将保证金退还至受让方存入账户,如因受让方存入账户出现异常,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2、各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确定该项目最终受让方后退还;

3、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后退还。

保证金缴纳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账号:154*****4321

服务费结算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亿源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行

账号:178*****801********1

行号:********7811

交易价款结算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亿源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行

账号:178*****801********3

行号:********7811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500

自由竞价时间

2018年12月7日10:00
至2018年12月20日17: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服务费

3.45%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刘美玲电话:****-*******

技术支持

赵睿 电话:****-*******

咨询时间

公告期工作时间

单位地址

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15

其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易 转让 呼伦贝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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