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院532眼底激光治疗仪及配套设备裂隙灯及安装进口产品招标公告

中医医院532眼底激光治疗仪及配套设备裂隙灯及安装进口产品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 黔南州中医医院532眼底激光治疗仪及配套设备裂隙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 JHZX2018-269HW号3、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 532眼底激光治疗仪及配套设备裂隙灯4、产品用途: 医疗专用5、进口理由: 本项目所采购的进口设备,532眼底激光光凝仪有连续光波专利技术,小的锥角对焦容易,激光能量输出较稳定,使用较安全,治疗效果佳,组织吸收更好﹐无痛感,伤害程度较低。完全可以取代氩离子激光,在眼内和视网膜内散射更低。这是在各种性能方面与国产设备相比具有明显优势,综上所述,国产眼底激光治疗仪与进口同类产品在显现效果上存在明显差异,无法满足工作需要,达不到单位使用要求,故拟申请购买以上进口设备。6、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祥见附件。 7、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否 8、公示期:2018-12-11至2018-12-159、ppp项目: 否10、采购人名称: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医医院 联系地址:都匀市联系人:潘明程联系电话:151*****37211、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省金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州省都匀市大龙大道9号南州国际清华苑6栋1单元6-2号项目联系人: 吴阳阳联系电话: ****-*******12、财政部门: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联系地址:都匀市斗篷山路76号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进口产品 安装 裂隙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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