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泰康智谷(产业园)总平面方案调整的公示

关于惠州市泰康智谷(产业园)总平面方案调整的公示


本局收到惠州市华泰益康实业有限公司和博罗县九华实业有限公司提出的办理位于罗阳镇梅花村蔡屋、下店、围肚经济合作社地段惠州市泰康智谷(产业园)总平面方案调整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惠州市泰康智谷(产业园)
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情况:
惠州市泰康智谷(厂区)位于罗阳镇梅花村蔡屋、下店、围肚经济合作社地段,该项目用地的不动产权证分别为:粤(2018)博罗县不动产权第*******号,权利人博罗县九华实业有限公司,用地面积60000㎡,用途为工业用地;粤(2017)博罗县不动产权第*******号,权利人惠州市华泰益康实业有限公司,用地面积44888㎡,用途为工业用地。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经十五届县政府城市规划委员会第二十四次(2014-6次)会议和十五届县政府城市规划委员会第三十六次(2016-1次)会议讨论通过。
该项目原方案于2017年12月13日经住建局2017年第17次局联审小组会议讨论通过,技术经济指标为:用地面积104888㎡,建筑占地面积44989.5㎡,建筑面积295652.58㎡,计容建筑面积325017.17㎡,建筑系数42.89%,容积率3.1,绿地率9.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总用地面积的4.78%。厂房消防耐火等级为二级,生产火灾危险性为丙类。
由于生产工艺的要求,现建设单位申请对原方案进行调整,调整的具体内容为:
1、4号厂房由原局部3层(其余1层)改为局部4层(其余3层),建筑占地面积增加437.88㎡,建筑面积增大16734.99㎡。
2、5号厂房向南移动4米左右,建筑占地面积减少222.6㎡,建筑面积减少1335.6㎡。
3、增加一栋5层食堂(含配套用房)和一栋1层燃烧试验室。
4、1号设备用房体量缩小
5、宿舍区首层高度减少,建筑高度相应调整,建筑层数及面积不变。
6、宿舍区地下室建筑面积由4127.56㎡调整到4183.74㎡,增加56.18㎡。
调整后,总平面方案技术经济指标为:用地面积104888㎡,建筑占地面积46290.31㎡,建筑面积313159.94㎡,计容建筑面积344827.24㎡,建筑系数44.15%,容积率3.29,绿地率6.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总用地面积的5.54%。厂房消防耐火等级为二级,生产火灾危险性为丙类。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来向我局总工室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fac4826a3c6b0a52c498820.zip">惠州市泰康智谷公示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752)*******
传真:(0752)*******
博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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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平面 产业园 泰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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