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箱招标公告

一体箱招标公告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沈阳铁路公安局通化公安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沈阳铁路公安局通化公安处移动警务办案一体箱采购 组织竞争性谈判,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沈阳铁路公安局通化公安处移动警务办案一体箱采购
2.采购项目编号:LNZB-GJZ2018-513-02
3.采购人:沈阳铁路公安局通化公安处
4.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5.采购内容:
移动警务办案一体箱采购
每套设备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6.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7.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8.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中央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人民币370000元整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交付方式:现金、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拒收现金。
二、供货商资格条件: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具有生产及销售所采购货物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4)供应商不是制造商的必须取得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的产品销售授权书或产品销售代理证书及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上述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是必备的,缺少任何一项,均无资格参加投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体和时间:
1. 媒体:东北新闻网http://lngp.nen.com.cn/
2. 时间:2018年12月8日至2018年12月12日
四、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 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从2018年12月8日至2018年12月10日,每天9:00-11:30、13:30-16:30(节假日休息),接受各拟供应商的报名,同时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出售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收取工本费300元/份,如需邮购采购文件,邮资到付。
2.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11房间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 电子版本采购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文件,如电子版与纸质文件有差异,以纸质采购文件为准。
4. 合格的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代理授权书复印件(代理商提供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接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会议时间和地点
1. 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2日13:30时(北京时间)
2. 谈判会议开始时间:2018年12月12日13:30时(北京时间)
3. 谈判会议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
4.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沈阳铁路公安局通化公安处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178*****096
地址:吉林省通化市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本镕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地址:lngcgjc@163.com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编:110005
所有款项递交至: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帐号:****************0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8日

标签: 办案 移动警务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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