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河流水系景观综合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选择招标公告
城市河流水系景观综合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选择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下称“本项目”或“项目”)已由(灵政文〔2018〕8号)批准实施,本项目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授权主体为灵宝市人民政府,实施机构为灵宝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由实施机构作为本项目采购人,负责社会资本方的采购工作,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社会资本方进行三次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灵宝市城市河流水系景观综合治理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模式选择社会资本方。
(2)项目编号:灵公资建(2018)142号、灵财招标采购(2018)059号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建设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市区范围内的弘农涧河、断密涧河两条河道。条河道的具体治理范围如下:
①弘农涧河综合治理内容与规模
弘农涧河治理起点为伍洞村,终点为灞底河入河口处,对应桩号范围为0+000 ~13+399,治理段总长度为13.399km。弘农涧河治理内容为:河道清淤疏浚、断面整治、堤防填筑、橡胶坝及冲砂闸设备更新改造及河道两岸沿河游园景观提升改造等。
②断密涧河综合治理内容与规模
断密涧河治理起点为开方口村桥,终点为断密涧入河口处,桩号范围为0+000 ~7+351,治理总长度为7.351km。治理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断面整治、岸坡护砌、堤防填筑、配套橡胶坝及排涝闸设计、桥梁建设及河道两岸沿河游园景观提升改造等。
(5)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197028.5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80966.00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建设期利息16062.59万元。
2、采购内容
(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灵宝市城市河流水系景观综合治理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模式选择社会资本方。中标后,社会资本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全过程负责,并在PPP项目合同规定的项目合作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灵宝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或灵宝市人民政府指定机构。项目由中标社会资本方或联合体中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建筑施工企业自行施工,不再通过招标方式另行选择施工承包商。
(2)运作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3)特许经营期:项目合作期15年,其中建设期3年 ,运营期12年,若建设期间时间调整,合作期限也相应调整。
(4)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申请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本次项目招标前五年在全国范围内招投标或合同履约过程中无被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近五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环境事故。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且连续三年财务报表均为盈利,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日期下一年度开始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并提供三.1项要求的资料。
2、申请人主体要求:申请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在中国境内企业法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提供此项资料。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申请人2017年度资产负债率应低于80%,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以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的2017年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此要求。
4、资质要求:申请人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以下资质之一:(1)申请人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申请人符合建市[2010]210 号文件规定的资质,即“对工程设计人员符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要求,且其他条件符合新《特级标准》的企业,经核定后颁发新版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证书,并注明施工总承包业务范围,同时颁发相应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符合前款的企业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5、业绩要求:
申请人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揽一个合同额3亿元以上的含河、湖类水系整治工程施工业绩;
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揽一个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PPP业绩(PPP项目业绩若以联合体形式中标的,中标人须在项目中承揽施工任务,以PPP合同为准)。
以上业绩不得重复,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满足此要求即可,需提供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6、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员工且无在建工程。
7、信用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提供此项资料):
(1)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8、本项目不接受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参与投标(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此要求)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全部成员均应出资入股项目公司。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资格预审方法
1、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2、本PPP项目有3家以上社会资本通过资格预审的,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文件准备工作;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足3家的,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的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五、政府采购政策
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应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等。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地点:灵宝市天宝路郭氏花苑楼下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
3、资格预审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4、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财务审计报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业绩合同及其他资格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
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8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宝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灵宝市长安路与解放路交叉口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6*****378
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宝市天宝路郭氏花苑楼下
采购项目及代理机构联系人: 崔先生
联系电话:152*****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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