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网手机采集系统终端设备招标公告
珠网手机采集系统终端设备招标公告
深圳市华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受用户(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委托,就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珠网手机采集系统终端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方前来投标。 | |||||||
1、招标产品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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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书售价、控制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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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购买标书时间: 2018-12-10 9:00起至 2018-12-18 17:00 (午休、节假日除外) | |||||||
4、投标截止时间:2018-12-21 09:30 (北京时间) | |||||||
5、开标时间:2018-12-21 09:30 (北京时间) | |||||||
6、购买标书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奥林匹克大厦3楼(如需邮购邮费自付) | |||||||
7、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奥林匹克大厦3楼 | |||||||
8、商务资质要求: |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需提供合并后的营业执照(加盖投标法人公章,若提供新版营业执照,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相关备案情况截图加盖投标法人公章),且在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购买了采购文件; 2、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的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注册卡或注册信息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3、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不存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和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投标人需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必须签署《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相应章节); 5、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7】55号)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已在市政府采购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供“附件:15.投标保证金缴交情况承诺函”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 |||||||
9、其它要求(下述资料需提供复印件的购买标书时不用带原件,但复印件如不清晰,需要提供原件核查):: 购买标书需携带: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 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为深圳新版,需提供体现许可经营信息等的网页查询截图。查询地址:http://www.szaic.gov.cn/ 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
采购人名称: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 采购人地址:深圳市龙岗中心城德政路6号 采购人联系人:罗小姐 采购人联系电话:****-******** | |||||||
收款单位:深圳市华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账户名称) | |||||||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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