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广场·玺园建设项目采暖、生活热水两用壁挂炉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天元广场·玺园建设项目采暖、生活热水两用壁挂炉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GSG-ZB-********
项目编号:XTSP-2018-0075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天元广场·玺园建设项目采暖、生活热水两用壁挂炉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人为湘潭市万楼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全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天元广场·玺园建设项目采暖、生活热水两用壁挂炉设备采购(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5 交货地点:湘潭市
2.6 交货期:收到甲方签字同意的《发货确认函》之日起30日内交货(含卸货、转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内。
2.7 质量保证期: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两年,或由乙方供货给甲方后三年时间内,两者选其先到者为保修期限。
2.8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为制造商或其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如采暖燃气壁挂炉采用原装进口的,可提供制造商的中国公司给代理商的唯一授权书,但需出具国外公司给其中国公司的销售授权和隶属关系证明材料)。
3.3 已取得湘潭市燃气管理办公室的备案批复;
3.4 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4.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整;
5.2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
5.3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5.4 各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账户信息不一致,所递交的保证金视为无效)。
5.5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 请从2018年12月10日~2018年12月14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并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等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等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月2日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进行同步公告。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1.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湘潭市万楼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万楼街道富强村护潭西路万楼公租房2栋2楼
联 系 人:陈佳
电 话:139*****493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万达广场写字楼B座9楼9209室(湘潭分公司)
联 系 人:肖曲、郑旭、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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