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办公楼消防及安防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办公楼消防及安防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对吉林省粮食局办公楼消防及安防系统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JLZC2004-385
2、招标项目:吉林省粮食局办公楼消防及安防系统工程
3、工程项目:消防及安防系统工程。
4、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消防、安防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具有独立的施工队伍,主要人员、设备满足本工程需要;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制造、经销、安装的合法资格,并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文件(如有关的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如果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所在地(使用地)没有固定场所,投标人应委托一家在本项目所在地依法注册经营的企业作为代理机构,该代理机构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和/或技术规格中规定的乙方所承担的维护、保养、修理和备件供应的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其与该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该代理协议应明确约定双方对招标方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但无论如何都不能解除委托方(即投标人)对招标方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投标人还应提供该代理机构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
禁止借用他人名义投标,禁止转包。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某些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且与各方所具备的资格条件相符合。联合投标协议应当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将取消相关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方的投标资格。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和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招标文件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04年12月2日至12月2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00、13:30~16:00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1562号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4楼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每套50元人民币。
6、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04年12月21日9:00时之前送达至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1562号404开标室(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时应提交投标总价1%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取整到千元)。
7、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04年12月21日9:00时在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1562号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4楼404开标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注:各投标人可于2004年12月2日起到吉林省粮食局进行现场勘查测量。
现场勘察联系电话:******* 联系人:董义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1562号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
项目联系人:陈相坤、董松
联系电话:****-*******、*******
标书发售联系人:王丹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130022
网址:www.jlszfcg.gov.cn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安路支行
帐户名称: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帐号:160*****091001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04年12月2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