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金盾工程二期及看守所监控系统招标公告
陕西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金盾工程二期及看守所监控系统招标公告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的委托,对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金盾工程二期及看守所监控系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凡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具体情况如下:
1、招标内容:A标:金盾工程二期B标:看守所监控系统
2、标书编号:SCZ2004-106
3、标书发售时间:2004年12月1日起每天9:00-17:30(节假日除外)
标书售价:400元/标段
4、投标截止时间:2004年12月21日9:30前
投标地点:陕西省政务大厅四楼
5、开标时间:2004年12月21日9:30
6、开标地点:陕西省政务大厅四楼
7、售标地点: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朱雀广场政务大厅四楼综合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61
图文传真:***-********
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帐号:*******-****021-50
业务咨询:陈瑞学 孟凌 联系电话:***-********
综合办公室:张晓英 张婕 联系电话:***-********
8、资质要求
凡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单位,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均可参加投标,并出具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2)主要产品代理证或厂家授权书(A标段:服务器、防火墙、台式计算机;B标段:摄像机、硬盘录像机);B标段具有乙级或二级以上(含乙级或二级)的安防资质;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B标段具有西安市安防协会会员单位资质;
(5)投标单位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6)金融机构出具的供应商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临时证明当年有效);
(7)投标单位完税证明(第三季度);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四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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