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氧气站设备等招标公告

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氧气站设备等招标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JLZY-ZC-18058/1-2 任务通知书编号:项目采购X[********]-3358号

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的委托,根据中国政府采购法、中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以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的各项规定要求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氧气站设备等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并通过媒体发出邀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响应并就上述采购项目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氧气站设备等采购项目

采购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内容及数量:一包:氧气站设备一批;二包:困难气道喉镜。(详见技术要求)

服务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

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用途: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实训设备采购

技术参数:第一包:空气压缩机等:压缩空气含油量:< 2.5ppm等(详见谈判文件);

第二包:困难气道喉镜:喉镜片采用高品质钛合金,表面亚光处理,防止光线反射(详见谈判文件)。

2、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应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特定资格条件: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④、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采购文件于2018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13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份售价500元/套;按下述地址洽购(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窗口)。

本次采购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携带:

1)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五证合一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相关类别医疗器械证明文件材料;

3)任意一个季度社保及税收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近两年(2016、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提供公司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6)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加盖公章的打印件);

7)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采购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详细评审结果以谈判小组的评审结果为准。若邮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代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响应文件定于2018年12月20日13时(北京时间)前在谈判地点递交。采购代理只接受在截标时间前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响应文件。电报、电传、传真响应概不接受。

4.所有响应文件应用中文编写,一套正本,二套副本。

5.响应文件及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0日13时前(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一包:1.5万元人民币;二包:0.2万元人民币。

6.谈判时间与地点:2018年12月20日13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评标室(长春市蔚山路9999号)。

7.采购项目预算:一包:89.8万元人民币;二包:10万元人民币。(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

8.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详见采购文件。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老师 联 系 人:丛经理

联系电话:****-******** 电 话:****-********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478号地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0楼

监管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标签: 氧气 医院 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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