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中关村街道办事处中关村街道安全宣教基地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中关村街道办事处中关村街道安全宣教基地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中关村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中关村街道办事处中关村街道安全宣教基地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中关村街道办事处中关村街道安全宣教基地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ZRGY-CCGP-********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奎儒、王菲菲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中关村街道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818号楼
联系方式:梁美茹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奎儒、王菲菲 ***-********、***-********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四号楼7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名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中关村街道办事处中关村街道安全宣教基地设备采购
数量:一批
用途:自用
简要技术需求:智能消防标志认知装置、智能仿真初起火灾扑救体验装置、119智能模拟报警装置、安全知识多人抢答装置、VR安全教育装置、社区隐患排查体验装置、中小学应急避险教育装置、心肺复苏自助宣教体验装置、结绳自助宣教体验装置、数字化安全服务平台、智能消火栓模拟体验装置、VR大空间消防体验装置、楼宇联动体验装置、烟热逃生模拟体验屋、地震模拟体验装置、醉酒驾驶交互模拟体验装置、醉酒行走模拟体验装置、智能仿真卧室初起火灾扑救体验装置、智能仿真厨房油锅火灾扑救体验装置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5.02421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11日 09:00至2018年12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www.bjhd.gov.cn/ggzyjy/)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www.bjhd.gov.cn/ggzyjy/)自行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0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0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院4号楼(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六层西侧第三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程序:
(1)办理北京市法人一证通(CA数字证书)
请登录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www.bjhd.gov.cn/ggzyjy/),查阅【服务指南】——【CA办理】栏目,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新用户注册
取得CA数字证书后,请登录网站主页(http://www.bjhd.gov.cn/ggzyjy/),选择【网上办事】——【投标人】栏目,应用CA数字证书进行新用户注册。
(3)标书下载及投标报名
完成注册后,通过使用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系统免费下载磋商文件,下载预览招标文件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报名,视同放弃本项目投标。
(4)如需购买纸质版招标文件,请到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四号楼七层购买,购买金额人民币500元整。
招标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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