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轨道交通4号线PPP项目B部分车辆监造及咨询项目
昆明市轨道交通4号线PPP项目B部分车辆监造及咨询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 |
备案登记编号:KM********26 |
招标人 | 云南京建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手机:133*****534)、***-******** |
工程名称 | 昆明市轨道交通4号线PPP项目B部分车辆监造及咨询项目 |
开标时间 | 2018-12-03 09:30 | 开标地点 |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中标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技术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投标报价(元) | 其他报价 | 综合评分得分 | 工期(交货期) | 质量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其他 | 投标人资质登记 | 信誉要求 | 企业业绩 | 项目经理业绩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其他响应条件 | 操作 | 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 张志勇 | 张志勇,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ZGB********; | / | / | ******* | / | 95.88 | 直至该批车辆质保期全部结束,具体内容详见“其他”编辑栏 | 一次性验收合格。 | 服务期限:昆明市轨道交通4号线PPP项目B部分第一批36列车辆监造服务期限直至该批车辆质保期全部结束;第二批12列车辆如交货时间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的,监造服务期限直至该批车辆质保期全部结束,价格按照合同签订时的价格执行;第二批12列车辆交货时间如在2025年7月31日之后的,则双方将协商签署补充协议对该批车辆监造服务合同价格及监造服务期限进行调整。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2013年1月至今)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和1项正在实施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监造业绩;(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过至少1项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监造项目业绩;(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交近三年(2015-2017)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停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15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的;2017年至今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7)严禁投标人有挂靠、转包、分包的行为,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罚; |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停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15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的;2017年至今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 1、昆明市轨道交通首期工程车辆咨询及监造项目;2、西安市地铁三号线一期工程鱼化寨至国际港务区段车辆咨询及监造项目;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和 3 号线一期小灰楼站至石家庄站段工程电动客车、牵引系统咨询及监造项目;4、南京地铁三号线工程车辆监造项目;5、南宁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车辆咨询、监造与项目管理服务;6、北京地铁 7 号线工程电动客车、电气牵引系统监造;7、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1 号线工程电动客车监造;8、蓝色硅谷线(11 号线)交通配套工程车辆咨询及监造;9、北京市轨道交通房山线北延工程电动客车、电气牵引系统监造项目;10、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2 号线一期工程电动客车、牵引系统咨询及监造项目;11、宁波市轨道交通 2 号线二期、4 号线工程车辆监造等服务Ⅱ标段项目;12、贵阳市轨道交通 1 号线车辆监造项目。 | 业绩:1、北京市轨道交通房山线工程电动客车监造;2、南宁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车辆咨询、监造与项目管理服务;3、北京轨道交通燕房线工程电动客车(含牵引系统)、轨道车监造;4、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 1、2 号线一期工程 车辆咨询及监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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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
招标人审核意见 | 同意发布 审核人:孙明英 |
标签: 车辆 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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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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