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互联网信息采集的比选公告
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互联网信息采集的比选公告
比选文件信息
比选文件 | |||||
比选文件名称: | 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互联网信息采集的比选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18-12-10 16:04: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18-12-10 14:33: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18-12-12 14:33:03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标包信息
标包名称: | 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互联网信息采集项目 |
标包内容说明: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互联网信息采集项目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电子渠道销售中心移动互联网信息采集项目,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批准并提供资金。 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目前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 本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电子渠道销售中心移动互联网信息采集,总金额13万元(含税)。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参选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参选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选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 参选人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人民币; 4.参选人没有违反信息安全的不良记录,没有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的不良记录; 5.参选人不得与组织人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比选中同时参加; 7.参选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证明文件(包括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等); 8.参选人对参选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证件,取消项目参与资格。参选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申请人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9.本次比选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⒈ 请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派员于2018年12月12日17:30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襄阳市长虹路特88号)老通信楼101室持以下资料领取比选文件: ①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② 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 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 ⒈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4日9:00 时(北京时间) ⒉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老通信楼101室 ⒊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六.评选 ⒈ 比选时间:2018年12月14日9:00 时(北京时间); ⒉ 比选地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会议室(樊城区长虹路特88号)。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 地 址:襄阳市樊城区长虹路特88号 联 系 人:曾金莉 联 系 电 话:189*****992 项 目 联 系 人:曾金莉 邮 箱:189*****992@189.cn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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