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防洪工程管理所堤防维修养护、巡查保洁和绿化养护招标公告
城市防洪工程管理所堤防维修养护、巡查保洁和绿化养护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编号湖财采确临[2018 ]11602、湖财采确临[2018 ]11603号批准,现就下列湖州市东西苕溪管理所、湖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所堤防维修养护、巡查保洁和绿化养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湖江采字 2018-05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湖州市东西苕溪管理所堤防维修养护、巡查保洁和绿化养护项目 | 1 | 项 | 133.6 | 堤防维修养护、巡查保洁和绿化养护 (详见招标需求) | |
2 | 湖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所堤防维修养护、巡查保洁和绿化养护项目 | 1 | 项 | 35.4 | 堤防维修养护、巡查保洁和绿化养护(详见招标需求)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物业管理服务能力评价(河道堤防类)甲级或甲级临时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至少配备河道修防工3名(持上岗证),水工监测工3名(持上岗证);
3)至少配备安全员1名(持安全员上岗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发售地址: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太湖路777号105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2日14:00
七、投标地址:湖州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2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具体详见二楼大厅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八、开标时间:2019年1月2日14:00
九、开标地址:湖州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2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供应商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以转账、电汇的形式提供,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2、投标保证金应从供应商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本项目指定的银行帐户中。
收款单位(户名):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湖州红丰支行
银行账号:1910 5401 0400 04453
十一、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3)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
注: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报名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将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文件及原件,届时未提供相应资格文件及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
(2)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鼓励节能、环保产品。
4、其他事项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湖州市太湖路777号
2、采购人名称:湖州市东西苕溪管理所、湖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所
联系人:沈小平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湖州市天际外滩8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何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龙王山路5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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